“你们这个政策太好了!学习3个小时的交通安全知识后,我前几天开车没系安全带的违章就可以不扣分不罚款,我知道开车不系安全带要扣2分罚款50,况且我的是大车驾照,扣着分很麻烦的,谢谢你们这个好政策!”
“我今早看了这么多事故案例视频后,发自内心地感受到开车不系安全带真的是在拿生命开玩笑,今后我一定系好安全带再开车,绝不抱着侥幸心理和你们捉迷藏了......”这是来自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学习教育中心,驾驶员通过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后,向民警由衷发出地心声。
6月下旬,宣威市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闻发布会,决定自7月1日起,对150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警告教育学习。
7月8日,符合该新举措规定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警告教育学习对象,集中在宣威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学习教育中心,进行了3个小时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民警逐一核实相应的信息,将监控抓拍到的违法行为作出不予罚款处罚和记分的处理。从通知驾驶员在规定时限(3个工作日)内接受学习开始到办理结束,整个流程均严格按照新举措中的工作步骤、要求进行。
当日,共有27名轻微交通违法驾驶人按照规定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宣威交警大队依照《宣威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轻微交通违法首违不罚警告教育学习的通告》对涉及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免于罚款处罚和记分。
敲黑板
警告教育学习对象:
发生公布的150类首违不罚警告教育学习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或车主,被现场查处或视频监控抓拍,首次给以警告并通过警务通进行记录,再次发生的,须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
教育学习地点:
1、城区在交通门路口、西河桥路口、雄业路口、新法院路口、火车站路口设立文明交通劝导体验服务岗,由路口执勤人员负责组织开展;
2、交警大队设立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中心,由车管所“两个教育”活动民警负责组织开展;
3、互动多媒体移动警示教育车,由综合中队宣传民警负责组织开展。
教育学习方式:
1、行人或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反150类首违不罚交通违法行为,已经被警告后再次发生被查获的,由执勤人员责成就近参加为期1个小时的文明交通劝导体验服务。对拒不参加劝导体验服务的行人由执勤人员报送相关信息(照片、姓名、户籍地址)或执法记录仪视频至交警大队集中进行曝光并通报所在社区单位;对拒不参加劝导体验服务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车主或骑行当事人,依法扣留车辆,依照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并通报所在社区单位,对拒不接受处罚的扣留车辆依法处置。按要求时限参加劝导体验服务的,行人给以放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返还车主或骑行当事人不予罚款处罚。
2、电瓶三轮车违反150类首违不罚交通违法行为的,已经被警告后再次发生并被查获的,由执勤人员依法扣留电瓶三轮车督促到交警大队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中心参加为期3小时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或到城区文明交通劝导体验服务岗参加3小时的劝导体验服务,对拒不参加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或文明交通劝导体验服务的,依照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后放行,拒不接受处罚的扣留电瓶三轮车并依法处置。按要求参加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或劝导体验服务的,电瓶三轮车返还当事人不予罚款处罚。
3、机动车违反150类首违不罚交通违法行为,已经被警告后再次发生并被查获或电子警察抓拍的,由执勤人员或视频巡查抓拍人员督促3日内到交警大队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中心参加为期3小时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或到城区文明交通劝导体验服务岗参加3小时的劝导体验服务。对规定时限内拒不参加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或文明交通劝导体验服务的,依照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按要求参加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或劝导体验服务的,对机动车驾驶人不予罚款处罚和记分。
4、对于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第三次发生150类轻微交通违法的当事人,一律依照法律法规取上限进行处罚。
5、对于拒不配合、辱骂执勤人员、暴力抗拒执勤执法的依法从严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