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新闻] 【以案普法】行人闯红灯致他人被轧身亡,法院判了

[复制链接]

公民勋章

曲靖论坛 发表于 2024-11-3 20: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Edg | Windows 10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曲靖朋友,赢取金币兑换话费、礼品!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说起交通肇事罪,大家往往会联想到横冲直撞的电动车、各种超速或超载的卡车、轿车……但你知道吗?行人,也有可能犯交通肇事罪。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行人闯红灯过马路,造成骑行电动车的受害人摔倒,进而被轿车碾压致死的交通事故案。

案情回顾

  2024年5月某天早上7时许,周某在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红棉路路口东侧人行横道,闯红灯穿过马路约5米处时,骑着电动自行车的林某刚好经过。发生碰撞后,林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对向机动车道内。此时,恰逢对面路口机动车道变绿灯放行,刘某驾驶的小客车起步躲闪不及,导致林某遭车辆碾压受伤,周某见状却逃离现场。后电动车主林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当天,周某在接到警方电话通知后自行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案发经过。

  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周某在人行横道内闯红灯通行,负主要责任;林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负次要责任;刘某在绿灯时驾驶小客车正常通行,在本起事故中无需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周某在事发后迅速离开现场,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系法定加重处罚情节。其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法官心语

203739z4ilju4hhuc9z2yn.png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文字:施迪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平台 《【以案普法】行人闯红灯致他人被轧身亡,法院判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