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推进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工作会议,对专项斗争督导整改工作再部署、再压责任。云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曙昆作讲话,要求将整改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载体,把对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态度和整体效果的现实检验,深刻检视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提升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清醒认识督导反馈问题的严肃性,深刻把握督导整改的政治性,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和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要在检察环节全面落实依法严惩方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强大震慑。健全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加快现有案件办理进度,进一步扩大战果。要把牢批捕、起诉条件和标准,严格依法履行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职责,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紧密结合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要求,进一步深挖彻查“保护伞”,确保“破网打伞”再推进;要完善工作机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案质效;要延伸检察职能,严格落实“一案一分析一建议”制度,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努力提升参与综合治理效果。
据了解,今年4月1日至3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对云南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进驻督导。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清单,云南省检察院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发力精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斗争始终沿着中央确定的方向和目标深入推进。截至2019年6月27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965件4097人,提起公诉441件3901人。向扫黑办、监察委等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192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州市检察院,省检察院第一至十一检察部以及案管办、研究室、宣传处、检务督察部全体检察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