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网友反映宣威某村水井被污染问题,云南省委书记、省长这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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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曲靖 发表于 2019-7-6 10:2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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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云南省各地针对网友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省长的120条留言作出回复。涉及开发商夜间施工扰民、黑车运营、医保转移、农村水污染等问题。留言选登如下:

宣威某村水井被污染问题

网民留言

您好书记,我是宣威市板桥镇土城村村民,我们村的水井长期被垃圾和污水包围,无人问,也无人管,每次回去看到都心有余悸,希望有关部门能管一下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的留言收悉,宣威市板桥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土城村委会九城富自然村村垃圾转运房于2017年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所使用的农户属于土城村第一、二小组村民,土城村委会共有三个水源点,其中有两个水源点属于山泉水,一个属于深井水。您所反映的“我们村的水井长期被垃圾和污水包围”,主要是指土城村深井水取水点地段。

土城村深井水取水点在村庄边缘,深井提水是属于封闭型取水,并建有一个提水的管理房。该地段属低洼地段,地处村庄边缘,时有积水,且在距深井取水管理房20多米远的地方,建有一个垃圾转运房,由于在垃圾清运过程中因清运不及时,不时会造成垃圾外溢,极容易给人形成一个垃圾无人清运、卫生不整洁的感觉。

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板桥街道土城村于2018年就对该该低洼地点进行了建设规划,准备将把该地段平整后,作为土城村第二支部党员活动场所。该项目预计将在2019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活动场所建成后,您所反映问题不但得到彻底根治,该处还将成为村民活动场所。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昆明某楼盘夜间施工扰民问题

网民留言

前卫街道润城第五大道昼夜施工,每天晚上嗡嗡嗡的机器声音不断,周边街道也是尘土飞扬,希望能整治一下。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润城第五大道(J2015-0010-A3-1)项目,为西山区城中村拆迁改造18号地块,总用地面积40220.789平方米(约60.33亩),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8栋(其中7栋住宅楼、1栋商业楼),并配套建设商业、物管用房等设施,施工周期为2018年8月至2021年6月,目前正在进行主体建筑建设施工,在建主体,分别建至-1—16层。

建设方为云南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建设第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昆明市主城区日新路、前卫西路、前兴路之间,白天受交通管制,建筑渣土外运车辆和建设施工建材运输车无法进入施工作业区,建设施工单位只能利用夜间(22时至次日7时)道路环境相对宽松时运送建材进场,进行基坑支付混凝土灌注及渣土外运等建设施工,不可避免地出现施工机械噪声、夜间出入车辆、现场施工人员噪声等影响周边居民的情况。

针对这些情况,执法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工作人员及施工机械、出入车辆的管理,文明施工、安全作业:1、禁止施工机械、外运渣土车辆、夜间出入车辆鸣喇叭,采取措施,预防在施工时间特别是夜间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影响周边居民的施工噪声和施工人员人为制造的噪音污染;2、严格执行《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禁止夜间拆除建筑物、破碎、现场搅拌等非特殊工艺施工作业;3、因特殊工艺需连续施工作业的需进行备案并向周边居民公示;4、渣土外运施工,必须在辖区城管综执局办理渣土运输备案,按审批时间、路线、场地等要求进行运输处置。

建设施工单位因日常混凝土浇灌需要连续夜间混凝土浇灌施工作业,已进行了备案。

执法人员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建设完善施工噪声、扬尘治理的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和日常管理机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查处解决建设施工噪音、扬尘等扰民的问题。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大理某小区附近夜市扰民问题

网民留言

大理下关观天下小区附近开夜市的一晚上吵闹,大摩托油门声,白天修理三轮声,满大街汽车鸣笛声,个个居民的摔门声,吵的无法休息,一天到晚,请陈书记速派人来监督,每天上班很累,回到住处依然无法入睡,请当个事抓紧处理 。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的留言收悉,大理市下关镇、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理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留言后,大理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交由大理市下关镇人民政府牵头,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配合,对该信访事项进行办理。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2019年5月13日,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调查,在该区域从事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维修店时有存在噪音扰民的问题,同时还存在擅自占道经营现象。部分店铺修理业存在噪音扰民、占道经营的问题,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4家电动车维修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从事电气维修的业主在中午、晚上休息时段禁止使用切割机、电焊等产生噪声的器具作业,尽量降低或减少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2019年6月5日,大理市下关镇人民政府会同南环社区工作人员到观天下小区现场了解情况,观天下小区保安人员、附近商铺人员反映噪音主要是观天下小区铺面5号、7号、10号、11号造成的,由于铺面经营烧烤到凌晨3、4点,又有送外卖的摩托声影响了附近居民的休息。由于下关镇并无相应处罚权限,下关镇及社区工作人员现场对5号、7号、10号、11号铺面经营户进行了情况说明,开展思想工作,严肃告知相关规定,要求不得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同时还对铺面房主电话告知,要求督促承租人遵守相关规定。

经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实地查看,观天下小区位于大理市下关镇小花园附近,国道214线旁,214国道也是城市建成区的主要通道,承担着交通“大动脉”的作用,附近商铺林立、居民小区密集,车流、人流较大,交通安全隐患突出。汽车喇叭作为车辆的一项安全措施,对预防事故的发生有重要作用,结合该路段具体实际,经商请专家分析研判,您反映的路段不适宜设置禁止鸣号设置。

针对喇叭扰民的问题,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也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积极拓展思路,寻求更好的措施,将两者有机统一,更好的为市民服务。

您所反映的“大摩托油门声”扰民的问题,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直以来均开展此项工作,以城区主干道和舆情反映突出路段为重点,全面整治摩托车追逐竟驶、超速超员、违法鸣笛、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并将按照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针对性治理措施,始终保持对摩托车党竟驶、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的严查严管态势,切实维护好城市环境,确保群众交通安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昆明医保不能转金额问题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2016年从深圳回昆工作,2017年把社保关系转回昆明,被告知医保只能转年限不能转金额。2018年我接到深圳社保的电话告知多地已经可以转金额了,只要昆明方面发个涵就可以。但地方社保局告知只有新转入昆明的才能办。

无奈,与深圳联系后,结论是这笔钱只有当我退休后才能去深圳申请取用。非常无奈,找个多个机构都没能解决,本人毕业工作6年,不明白为什么简单的一张纸能拦住我数十年,望解答。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昆明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于2019年5月29日上午10时通过电话联系到您,经系统查询,您的医保关系是2017年8月7日转入昆明市参加昆明市职工医疗保险的,由于当时还未实行个人账户转移,仅可以转医保年限。2017年11月试行个人账户转移时,您准备将个人账户转入昆明市,咨询了相关部门。

个人账户转移是需要开具参保凭证和转移信息的同时昆明市也要收到从深圳转出的个人账户凭证方可办理个人账户划账。由于您还不清楚您的个人账户是否从深圳转出,我局工作人员与您解释了个人账户转移需要办理的程序并请您落实清楚以后直接跟我局工作人员联系,您表示明白并感谢。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昆明至巧家县黑车运营问题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昆明市到巧家县的黑车太多了,俗称168,平均每天有五十台以上的车往返昆明和巧家之间。给合法运行的城际大客车逼了没有生存空间,而且黑车太猖狂,在路上强超强会,给群众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的留言收悉,巧家县运政管理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巧家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始终将打击非法客运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2019年5月6日,我分局印发了《关于2019年度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54号)文件,以“扫黑除恶”和“反恐维稳”专项斗争工作为契机、以整治道路运输领域行业乱象为目标,规范道路运输行业秩序、形成长效机制;制定了“百日”专项整治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充实了执法队伍,组成了三个执法队伍,在昭巧线、昆巧线、水碾河沟等路段开展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建立了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自5月6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以来,我分局共出动1000余人次、200余车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在巧家至昆明路段共查扣非法营运车辆74辆,行动至2019年12月31日结束。

下一步我分局将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派执法人员、加大查处力度。如您有相关线索,欢迎向我分局举报,举报电话0870-7123464,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身份信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大理旅游购物价格虚高问题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本人5.26-5.30在云南参加品质游的团队,但在大理天龙八部影视城进行购物时发生了很不好的事情,因导游说云南政府很重视我们,这家店属于政府监管,购物品质可以放心,并说去年政府从贫困山区费用里面拿出了部分钱贴补部分旅游费用,故在大理天龙八部购物店购买一件貔貅价格9800,但买回之后回昆明经专家鉴定发现价格明显虚高,很是寒心,在门口的摆放着监管的牌子,但价格确有问题,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一定要退货!希望领导帮忙!万分感谢!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的留言收悉,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接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执法人员为您办理。经沟通协调,该购物点(大理琅寰阁商贸有限公司)已在5月31日为您办理了退货退款手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昆明公园1903住宅区违建问题

网民留言

公园1903作为滇池度假区唯一的大型商圈,人气居高不下,但是近年来在物业公司的默认下,公园1903的住宅区圣维望违建现象严重。1.公共绿化被洋房一楼和别墅强行围入自家花园,更有甚者把围入的绿化用地直接硬化,有的路灯也没能幸免,也被围了进去。此现象很相当普遍;2.有部分别墅私搭乱建严重,业主自由发挥,想怎么加盖怎么加盖,完全不是同一风貌,此现象存在于个别业主。

针对以上情况,多次打市长热线,一直都说会统一处理,但是没有处理结果。希望可以得到关注处理。目前进到小区好多绿化都被围了,不在属于公共,非常难受。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信访办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公园1903小区由昆明冠江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该小区违法建设的问题,度假区综合执法局已进行过多次整治,但小区仍有部分业主存在多次反复重建的现象,加之执法力量有限,故小区仍然存在违法建筑。

针对小区一楼侵占公共绿地以及别墅加盖的情况,度假区综合执法局已安排物管工作人员于近期内,严格按照《昆明市住宅小区(别墅区)违法建设整治标准》进行逐一比对核查,待物管核实上报后,度假区综合执法局将依法进行查处,现正在核查统计上报中。

下一步,度假区综合执法局将根据《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对近期存在反复多次投诉的违法业主房屋产权进行梳理,统一上报不动产登记机构限制办理房屋登记、变更手续,督促其自行拆除所有违法建筑;同时要求物管履行职责,加强对小区住户装修的审批管理,严把装修材料关,从源头上监督业主施工行为,如有违规装修施工行为立即制止,及时上报度假区综合执法局,度假区综合执法局将对新增违法建筑发现一起、拆除一起。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临沧市农危改建房补贴问题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我是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村民,我想咨询一下,2016年、2017年农村自建房到底有没有补贴?听说补助4万,为什么有的人领到了,有的人没领到?补助这项目到底存不存在?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永德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永康镇2016年至2017年农危改建房补助项目分两个阶段:根据《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补助标准的通知》(永办发〔2016〕12号)和《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永德县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资金补助、贷款政策及脱贫攻坚奖励政策的通知》(永办发〔2017〕80号)要求,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建房的农户,原址拆除重建自建房每户补助4万元,采取按工程进度分三年(2万元、1万元、1万元)分期兑付的方式给予补助。同时,原址拆除重建自建房建设,需符合村庄规划,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在原宅基地拆除重建后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永康镇2016年实施农危改建房1644户,应兑付项目补助资金6572万元,累计发放建房补助985户2836.5万元,有659户未兑付,资金缺口3442万元。该阶段永康镇建房补助资金缺口共计3735.5万元。

2017年5月1日后,根据《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及补助资金的通知》(永建发〔2017〕28号)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四类重点对象”,拆除重建自建房按户均2万元补助。同时,新建房屋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该阶段符合“四类重点对象”补助的自建房农户,补助资金已全部兑付到位。

由于2016年至2017年度建房项目资金缺口较大,资金未全部到位,建房农户已登记造册,并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补助资金,待资金到位,将按相关政策兑付补助。

目前,按相关建房补助政策已向您进行了政策解释。同时,将您户建房情况已纳入永康镇农村建房补贴名册,下一步待资金到位按标准进行发放。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大理鹤庆某景区违规垂钓捕鸟问题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和朋友5月25日到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游玩,在鹤庆黄龙潭公园随处可见禁止垂钓的标识,但是也随处可见市民垂钓,却并无工作人员制止。

更有甚者,用类似气枪的工具猎杀野生鸟类。当天下午17;00左右,我和友人及当地一对年轻情侣(20岁左右,鹤庆本地人)现场制止了一起猎杀珍稀鸟类事件,并将受伤的鸟救治后放生。捕猎人身穿蓝色Polo衫、卡其色短裤,年龄40岁左右,戴着墨镜(可查看公园监控核实)。那对情侣说类似事情在公园屡见不鲜,更别说钓鱼捕鱼了。

作为在云南工作生活的外省人,非常喜欢高原水乡大理鹤庆的自然人文环境,所以不止一次带外地来的亲朋前往旅游,遇到这样的事情非常痛心。能否请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加强对公园的管理,减少或杜绝捕杀野生鸟类的违法行为,保护好鹤庆的生态自然环境,让我们这些外地游客更乐于前往旅游消费。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的留言收悉,鹤庆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黄龙潭水库多人钓鱼现象确有发生。为规范公园秩序,保护好花草,近一年来,鹤庆县风景园林管理局一直持续劝导、制止在黄龙潭公园内的垂钓行为,钓鱼和踩踏花草的行为得到一定遏制。同时,草海镇人民政府也积极履行河长职责,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加强了对垂钓、游泳等行为的规范管理。

您反映的黄龙潭公园猎杀鸟类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公安局立即投入警力进行调查。因黄龙潭公园内无视频监控系统,现有的3个摄像头为“一部手机游云南”实景画面直播,且保存时间仅为15分钟,无调用价值,调查处理暂未取得有效成果。经查证,黄龙潭内没有发现珍稀鸟类和有珍稀鸟类的记载,野生鸟类多为野鸭等“三有动物”。

下步工作中,鹤庆县人民政府将督促县风景园林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及草海镇人民政府形成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对在黄龙潭内游玩人员及游泳、钓鱼行为的管理,畅通110举报电话举报渠道,如发现捕杀野生动物、破坏景观植物的情况,及时制止并交由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查处。同时,增设警示牌,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逐步形成人人爱护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减少不文明行为,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的休闲娱乐场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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