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记者 蔡利兵 通讯员 张玉绒)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移动支付成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方式。然而,手机支付在给市民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犯罪嫌疑人也开始在手机支付上“动手脚”。犯罪嫌疑人朱某先后两次使用“刷圈兔”软件伪造“微信支付成功”截图欲骗取他人财物。
经审查查明,今年3月底嫌疑人朱某开车到麒麟区沿江街道某超市内欲伪造微信“支付成功”的截图实施诈骗。当天,朱某到超市后先用微信支付购买了一瓶矿泉水。随后,朱某走出超市,用“刷圈兔”软件将“支付成功”页面修改好后再次走入超市并声称需要购买两条香烟,店主将香烟装袋后,朱某将修改过的“支付成功”页面展示给商家。正当朱某准备开车离开时,商家发现款项未到账,及时追出店外阻止朱某离开,但朱某强行将香烟拿走并驾车离开现场。今年4月22日,朱某使用上述手段再次骗取并强行拿走被害人张某店内的软云香烟两条、印象香烟两条。经鉴定,朱某两次骗取抢走的香烟价值人民币共2830元。
目前,该案已由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检察官提醒,商家在使用支付宝、微信等二维码收款时,一定要认真核对钱款是否到账,不能仅凭转账截图就掉以轻心,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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