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日,会泽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温泉村水中人温泉洗浴中心,看到一个大铁笼关着一只猴子,像是野生的,请你们前往救助。接到报警后,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携带工具驱车赶往现场救助。
民警到达现场后,饲养人马某介绍,该猴子是一星期前他在回家的公路边捡到的。当时猴子好像是肚子饿了,在路边奄奄一息,就将其带回家,喂给它一些食物,后发现这只猴子对他没有攻击性,马某就打算养一段时间在交给有关部门,所以就这样一直养着。当马某得知森林公安民警来意后,表示非常愿意把猴子移交给森林公安,并接受森林公安的处理。
经技术人员鉴定,该猴子为猕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进一步检查,该猕猴身体状况良好,没有发现伤痕,但由于当地环境不适宜猕猴生存,决定将该猕猴送往云南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助。
森林公安民警提醒群众:在野外遇有落单或受伤的野生动物,请及时通知森林公安部门,不能随意将其带回家养殖,非法捕捉、养殖野生动物都属于违法行为。如发现有人捕捉、贩卖、收购野生动物,请及时向县森林公安局报警。
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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