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19—2020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9〕3号)、《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青联〔2016〕11号)和《关于印发《2019—2020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志项办通〔2019〕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曲靖市2019-2020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考岗位及名额
志愿者原则上安排在乡镇服务,一方面承担党政具体工作,另一方面协助做好基层共青团建设和做好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结合曲靖市2019-2020年度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实施规模和延期志愿者人数实际,曲靖市拟新招大学生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共5名,分布于各县,其中:会泽县3人,富源县1人,陆良县1人。
三、志愿者招募条件
(一)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忠诚党的事业,政治合格、综合素质好。
(二)具有志愿服务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一线服务,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或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录用。
(三)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所列)应届毕业生;户籍或生源要求以岗位表为准;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具有工作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顺利完成服务工作。
(五)报考人员禁止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志愿者岗位,如出现同时录用情况将取消所有录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进行西部计划项目类别报考。已参加过地方项目志愿者服务人员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第2次服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干部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前仔细阅读《曲靖市2019-2020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岗位,准确填写《2019-2020年度曲靖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报名登记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同时提供近期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纸质版2张,电子版1张。
(2)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7日至6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
曲靖市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二楼(麒麟区银屯路中段麒麟区住建局临街副楼2楼)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报名表2份、证件照片3张(纸质版2张、电子版1张),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参加报名。
(5)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将在微信公众号“青春曲靖”发布笔试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公众号相关信息。
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精神、基本素质能力、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表达能力等方面。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关注公众号“青春曲靖”相关信息。
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三)面试
面试人数按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等额进入面试。若有无人报考的岗位,在考生服从调剂的情况下,市项目办根据未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按比例进入无人报考岗位面试。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确定拟录用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按照《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由县区项目办或服务单位组织开展。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由市项目办在微信公众号“青春曲靖”统一进行。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因举报经查证属实者,不予录用。
(七)报到
录用志愿者必须于8月1日前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
(八)签订协议
由各级项目办、志愿者、服务单位三方按照服务时长1年1签订原则共同签署《曲靖市2019年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招募协议书》。我市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协议1年1签订,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为“合格”以上者经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三方同意可延期第2年。服务期满2年者享受四项人员政策条件。服务期满2年,原则上进行离岗。特殊情况或特殊岗位的,服务期满2年,且2年考核中有1次为优秀的,经三方同意并报上级项目办批准才可适当延期第3年。省级地方项目原则上不进行州市和县(市、区)与县(市、区)之间转岗。
(九)补录
市项目办根据未报到的人员和流失人员情况,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五、政策保障
(一)生活补助
对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按照每人每年2.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同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的社会保险。扣除个人社保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助不少于1500.00元/人/月。志愿者商业保险由团省委统一办理,为350.00元/人/年,从省级财政配套经费中扣除;志愿者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统筹解决,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各县项目办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除享受以上经费保障外,用人单位为志愿者安排住宿,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二)优惠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2.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近2年内可报考我省面向“四项目人员”的定向招录职位。
六、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青春曲靖”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4、笔试后在后续招募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募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5、在招募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市项目办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招募资格。
七、联系方式
曲靖市项目办:0874-3124547
会泽县项目办:0874-5688884
富源县项目办:0874-4612089
陆良县项目办:0874-622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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