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 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投资建设,或者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的各类共建项目,限定建筑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城市新市民,实行有限期承租和有偿居住的保障性住房。
2019年3月21日,接群众信访,在58同城看到一些公租房转租的情况,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保投公司)、曲靖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经开区保投公司)认真研究,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对涉及紫云雅园、南湖雅园、泽福佳园、康居瑞园等小区违规转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线索进一步调查核实。同时对有关政策进行入户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经排查核实,市保投公司(紫云雅园、南湖雅园)涉及6户承租人员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违规转租信息,曲靖经开区(泽福佳园、康居瑞园)涉及5户承租人员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违规转租信息。
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发〔2012〕14号)和《曲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曲靖市人民政府第69号公告)有关规定,承租人不得转租、出借,若出现转租、出借的,将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目前,市保投公司已清退浦美琼(紫云雅园一期 4-5-202)、张晓鹏(紫云雅园一期 6-6-402)、王霞(南湖雅园3A-1207)、刘玉萍(南湖雅园4C-0402)、钱丽萍(南湖雅园2A-2510)、曹明芬(南湖雅园1A-1804)等违规转租的6人;曲靖经开区保投公司已清退黄晓燕(泽福佳园一期6-3-8-6)、董春艳(泽福佳园一期6-3-8-2)、张博(泽福佳园一期6-3-11-2)、杨惠兰(泽福佳园一期7-4-10-5)、刘小宇(泽福佳园二期1-1-19-4)等违规转租的5人。
针对违规转租的浦美琼等11户承租人和共同申请人,纳入保障性住房领域信用体系管理,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吴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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