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邱艳霞
市民反映
市民反应南江花园小区某住户擅自在小区建鸡笼大量养鸡,长期不打扫卫生,污染环境,特别是夏天,苍蝇多,臭气熏天,邻居苦不堪言!物业上门处理,并未改善。 他在曝光中提到,小区本该是人们生活的场所,在公共区域养鸡侵害了其他小区住户的利益。曲靖市正在进行创文工作,这一现象有碍文明城市的创建。 这位网友从法律、公民道德约束两方面娓娓道来,希望有关部门解决他的烦恼。
记者调查
调查中,有多名读者反映自己遭遇了类似的情况,小区里的“动物园”其实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若不扰民,也都相安无事,可还是有比较“过分”的住户。在金湘花城小区里,有一座空着的毛坯别墅,这里面是“鸡鸭乐园“,网友说三层别墅养了一屋的家禽,周边空气中总是弥漫着臭味,经常遇到 “鸡飞狗跳”的场景,好在主人最近迫于业主投诉压力, 已经处理了家禽。而北边的进出口公司,记者到该小区,看到一楼有的住户将靠近自家的围墙边围起来, 在里面开了“动物园”。魏女士介绍,在里面养着鸡、不同种类的宠物狗,时不时还会看到好多幼犬,住户应该是经营宠物生意的。魏女士深受“动物园”困扰, 每天不定时的“狗吠交响曲”,弥漫在空气中的臭味,雨天一个气味,热天另一种臭味,就连相邻的红日花园住户,对此也是怨声载道。
部门回应
在采访中,物管解释:对小区里养动物,大家都非常烦恼,但是物管能做的也就是上门劝阻。南江花园小区的物管就曾多次上门劝阻,但是毕竟是小区住户, 也不能“闹翻了”。而像进出口公司这样的老小区,原本属于单位小区,没有收物管费,小区管理者也就“没法管”、不愿管。
记者从麒麟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获悉,今年我市根据相关法律,出台了《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犬类的管理通告》,对在小区养猫犬、养家禽进行细致的规定,进一步优化市民居住环境,维护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
其中,对此现象有这样一个规定:小区物业公司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小区犬只及家禽的管理。对流浪犬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对业主饲养动物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应该劝阻、制止;不听劝阻的,向有关部门举报。另外,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部门出警告,警告不改正的,或放任动物恐吓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从《犬类的管理通告》中不难看出,除了物管的劝阻,市民还可以找有关部门解决,可以报警或拨打12319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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