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党员干部带头遗体火化生态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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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曲靖 发表于 2019-5-23 10: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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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特约记者曹振华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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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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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宣传。

自2019年6月1日起,除国家政策允许的10个少数民族之外,其余在富源境内死亡的公民遗体一律火化,骨灰一律入葬公墓。

众志成城革陋习

富源97%的面积属于山地,土地资源十分紧缺,土葬陋习造成有限的土地资源不断减少,土地、山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不断遭到破坏。旧俗当破,新风当立,推进殡葬改革、实行火葬是大势所趋、历史必然、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活得有尊严”“死得更文明”是考量公民综合素养的标准。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关系党风政风民风。

殡葬改革是个“老大难”问题,“老”在千年旧俗、“大”在千家万户、“难”在除旧布新。殡葬改革虽然艰苦复杂、任务繁重、压力巨大,但富源县统一思想行动,上下同心、干群合力,将殡葬改革作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抓基础设施建设、抓宣传引导、抓工作推进、抓启动落实,党委政府重视,党员干部带头,行业部门示范,群众理解支持。

富源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乡镇主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通力推进殡葬改革。相继出台殡葬改革方案、县城殡仪活动秩序综合整治方案、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等,为革除陈规陋习提供制度保障。

同频共振推改革

为纵深推进殡葬改革,富源成立了以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殡葬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殡葬改革各项工作职责分解、细化、明确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和县直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殡葬改革单位责任制、区域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殡葬改革落到实处。

4月26日,政府向全社会发出自2019年6月1日零时起全面实行火葬的公告,各级各部门拿出清单、路线图,倒排工期,确保5月底前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县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先期建设任务扫尾工作,为火葬做好准备。加快32个公益性公墓建设,及早谋划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以县殡仪馆、县级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为重点的殡葬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弥补了富源殡葬服务上的最大短板,彻底结束了县乡无殡仪馆、公墓的历史。

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城乡居民死亡跟踪处置机制,丧事出现时,村殡葬信息员第一时间上门讲清殡葬改革政策、火葬补助、殡仪服务流程、公墓环境,形成殡葬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社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县级承包组自下而上的跟踪处置、信息反馈服务机制。

整治公路、铁路沿线,坝区、城市面山范围内的乱埋乱葬、封建迷信等行为,在6月1日前全面取缔“三沿六区”打碑、制售棺木等场所,为全面启动实施火葬扫清一切障碍。统筹抓好资金、人员、场地、车辆等保障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严肃查处占用耕地、林地进行土葬的行为。

加大督查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强200余名殡葬改革信息员、联络员队伍的管理和督促,落实好死亡人员信息登记上报和火葬启动后的遗体跟踪处置工作。组建好、演练好应急执法队伍,保证殡葬执法和应急处突快速有力。

同心同德倡文明

随着国务院、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的实施,不管城市、农村,还是山区、平原,一律实行火葬,不留坟头,这样做有利于节约耕地资源,是利国利民的大事。

富源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行减免或补贴。各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实行遗体火化,带头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加强对身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制止不良丧葬、违法土葬、抵制执法等行为,做殡葬改革、实施火葬的拥护者、先行者、示范者。

抓细抓实宣传教育,将干部群众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6月1日全面实施火葬的工作要求上来。县委宣传部牵头,民政部门参与,制定“遗体火化”宣传方案,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到村、到组、到户,真正把殡葬改革的政策讲透、利弊讲清、内容讲明,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抓好县域内“第一例火化”,曝光严重违反殡葬政策和不服管理的人和事,引导群众树立现代文明的殡葬新观念。

目前,富源社会各界对殡葬改革反响强烈,党员、干部、群众形成共识,从内心深处支持殡葬改革工作,加上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序推进,实行火葬的条件基本成熟,殡葬改革正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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