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电话给村支书,
限其十分钟内赶到
为其吃喝买单
叫下级开车十几公里赶来
竟是为了付餐费?
吃喝用公款报销
……
近日
昆明一街道干部被查了!
频繁找下级付账
屡欠餐馆餐费
他终为自己的任性“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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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帮我讨回了辛苦钱,真心感谢你们。”近日,当云南省石林县纪委监委调查组到板桥街道某餐馆了解情况时,之前不愿配合调查取证的餐馆老板向调查人员连声道谢,并讲述了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万红刚拖欠及返还餐费的前后经过。至此,
万红刚吃喝让下属买单及拖欠餐费的问题终于形成完整证据链,调查人员长舒了一口气。
2019年4月,万红刚因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万红刚的违纪问题被发现,还要从石林县委巡察组进驻板桥街道说起。
2018年11月,石林县委巡察组进驻板桥街道,在受理群众信访过程中,收集到万红刚涉及“四风”方面的问题线索:“万红刚和朋友吃饭,叫村干部来买单……”“吃饭不付钱,太有损干部形象了。”巡察组随即将问题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
“这是典型的‘四风’问题,必须严查。”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初步核实,并于2018年12月报经县委同意对万红刚立案审查。
然而让调查组没想到的是,在走访万红刚经常去吃饭的餐馆时,餐馆老板要么对万红刚吃“霸王餐”三缄其口,要么表示万红刚确实带人到店里消费过,但“餐费已付,并未拖欠”,调查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打开局面,调查组决定调整方向,从参与吃喝的人员中寻找突破。
“有一次我们几个朋友和万红刚一起吃饭,吃饭途中,万红刚打电话叫人过来把消费款给结了。”
“有一次吃完饭,万红刚让餐馆老板先记账上,至于后来有没有记账消费就不知道了。”
……
在掌握了部分证据后,调查组决定找万红刚谈谈。
谈话前,调查组带领万红刚一起学习了党章党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
“现在,请你说说任职期间,有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接受请吃、拖欠餐费的情况?”正当万红刚面红耳赤、坐立不安之时,调查组单刀直入抛出问题。
“我……我错了……”万红刚知道无法隐瞒自己的违纪事实,向调查组说出了实情。
原来,2017年9月,万红刚从县级机关到板桥街道任职后,自认为“管的人多了、权力大了”,忍不住想在朋友面前显显“威风”。12月的一天晚上,万红刚在县城某宵夜摊和朋友吃烧烤,打电话给板桥街道一村党总支书记:“我在县城,你来接一下我。”该书记以为有什么要紧事,立刻驱车赶来,到了后才知道万红刚是让他来结账的。虽然不情愿,但碍于万红刚是上级领导,他只好付款,并驾车十余公里送万红刚回单位。
不久后,一位听到消息的街道办领导对万红刚说:“有人向我反映,你吃饭喊村干部付钱,这种事情不能干。”万红刚信誓旦旦地说:“我刚来基层经验不足,这种事以后不会做了,过几天我就把钱还回去。”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上,万红刚还就吃请问题作了表态发言。
然而几个月后,万红刚又故伎重演。2018年8月的一天深夜,万红刚和朋友吃饭时,又打电话给另一名村党总支书记,限其十分钟内赶到,为其吃喝买单。此外,万红刚还多次拖欠辖区餐馆用餐费用。
经查,2017年9月至2018年11月间,万红刚两次用餐后,分别要求两名村党总支书记为其支付餐费共计350元,并安排两人将相关费用拿到村委会报销(其中一人私人支付);以到村检查工作为由要求一村党总支书记安排接待,因其有事未能陪同,饭后万红刚另找400元餐费发票拿到村委会报销,但未到餐馆付账;拖欠餐馆用餐费用共计1500元。
“当时想着我是街道办领导,吃饭让下级付款是应该的,拖欠餐馆老板几次餐费也没什么,又不是不给。现在知道确实不应该……”当说到违纪动机时,万红刚羞愧地低下了头。
“万红刚的行为是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必须通报曝光,让全县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石林县纪委监委在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的同时,结合审查中发现的村委会审核报销餐饮发票随意性大、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向板桥街道党工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加强村集体“三资”监管,严格经费支出审核报销,同时责令街道纪工委对将万红刚相关餐费支出拿到村委会报销的有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此外,石林县纪委监委在紧要节点强化监督的同时,成立由纪检监察室牵头,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委共同组成的察访组,紧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和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披“新马甲”等“四风”问题新动向开展监督。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现“四风”问题20个,督促整改问题18个,问责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件7人。
千万别去触碰红线
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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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1】
某支行党组书记、行长颜某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10月12日晚,颜某、某市中心支行宣传群工部部长苏某以及某县支行其他13名干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颜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苏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接受宴请的某县支行干部均受到相应的组织处理。
【典型案例2】
某村党支部委员伍某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问题。2018年4月18日,伍某参与某乡“三锅庄庙会”封建迷信活动,并担任主要管理者,负责请厨师、保管现金与账本等事宜,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伍某的行为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3】
某粮库仓储科科长吴某等人参与赌博问题。2019年2月18日20时,吴某与该粮库工作人员王某、李某、张某在某商务会馆内以打麻将方式赌博,被公安机关发现并予以行政处罚。2019年2月,吴某、李某、张某分别受到警告处分;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4】
某国际能源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某甲,某国际电力集团副总经理张某乙(已退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2018年4月19日晚,应张某乙邀请,张某甲乘坐本单位公务用车,在某景区内的一私人会所聚餐。2018年5月,张某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某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云南党员干部们
请牢记:
五一、端午期间
这些“活动”不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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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云南日报
编辑丨曾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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