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在毫不放松“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同时,云南全省开启专项整治小型客车、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整治目标
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小型客车、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现涉及小型客车、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总量、伤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重大事故“零发生”;使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假(套)牌假证、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驾乘人员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显著提升,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实际的常态化治理机制,农村地区重点车辆、驾驶人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源头监管得到有效加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进一步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得到进一步增强。
整治重点
重点车辆为
小型客车(重点是7至9座机动车、微型面包车)、摩托车。
重点违法行为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假(套)牌假证、机动车逾期未审验、摩托车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方向
1
源头管控
排查小型客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及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突出风险隐患,最大限度清除各类源头风险。
组织执法小分队、劝导员进村入户,对农村地区小型客车、摩托车等车辆和车主、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登记,并及时录入和更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保持信息准确、鲜活。与每位车主和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安全教育后签订安全驾驶承诺书,力争不漏一车一人。
全面加强小型客车遮阳膜检验,杜绝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不透明和带有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的,以及车窗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不满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
严格落实摩托车注册登记时查验安全头盔制度,对未按规定配备的,一律不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2
路面管控
依托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农村劝导站以及临时查缉执勤点,开展交通安全检查,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每周定期由交警部门牵头组织巡特警、治安、禁毒等警种力量,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集中统一行动等形式,在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开展多警种联合查缉行动。
加大缉查布控系统应用,提高违法机动车的布控、预警、拦截效率。
在农村地区学校放(上)学、节假日、赶集赶街、婚丧嫁娶、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交叉路口、学校、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道路、临崖、临水等重点路段的管控。
强化机场、火车(高铁)站、汽车客运站等周边道路,城乡和农村公路、旅游风景区和特色小镇主要道路,以及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等重点路段、区域的交通安全执法检查。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掉一批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扰乱正常营运秩序的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加大“两站”建设,提高“两员”到位率、管事率,严把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及时劝导和防范小型客车和摩托车违法。
警媒作战 及时曝光
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抖”等新媒体的矩阵优势,开设交通安全栏目,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常识,每周曝光一批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每月发布一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及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清单。组织媒体记者随警报道,及时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重点时段及时发布
结合“清明”“五一”“端午”和“中秋”等重要节假日,以及“六一”儿童节、学校放假、开学等学生集中出行的关键时段,提前做好“两公布一提示”工作,通过媒体发布、书面发送给学校、乡(镇)、村等重点单位,广泛向社会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做好重要节假日和关键时段的交通出行引导工作。
警营开放通报情况
每月举办一次“警营开放日”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和行政单位人员、学生和乡(镇)、村群众代表走进警营,通报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讲解“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假(套)牌假证等严重交通违法危害,参观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发放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单等,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五进”宣传
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单位、学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发现违法 可举报
拓展严重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等举报方式,广泛发动、鼓励社会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形成严管共治的氛围。
文图丨周清芳
编辑丨蔡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