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 截至11月14日,罗平县全县共有156家单位出现住房公积金欠缴现象,占全县228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68%,欠缴金额达8291万元,其中64家单位欠缴6个月以上。
按照《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从12月1日起,全县将有64家单位,7319名职工将不再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按规定,为保证缴存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按照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统一部署,11月以来,罗平分中心积极在辖区内开展住房公积金催缴工作。首先,梳理出欠缴单位名单,按照单位欠缴程度进行分类汇总,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其次,通过电话联系与发放《催缴通知书》的形式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催缴工作。通过催缴,罗平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罗平坝子灌区水利工程管理处、罗平锌电公司三家欠缴时间最长、欠缴金额较大的企业已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于年底前缴纳至少一年的住房公积金;对于因财政资金未按时拨付而发生欠缴的行政事业单位,罗平县财政局表已表示于年底前拨付资金缴交住房公积金至2018年9月。
下一步工作中,罗平分中心将继续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催缴工作,强化履职尽责,规范住房公积金建制单位缴存行为,做到应缴尽缴。同时,采取多元化催缴方式,多措并举合力催缴,督促欠缴单位按时缴交住房公积金,最大限度维护好广大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避免全县住房公积金步入恶性运行。
刘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