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保和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我市拟将禁止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10月22日,市公安局举行曲靖市中心城区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共同探讨关于在曲靖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人身伤害等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草拟了《关于在曲靖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城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除春节、元旦、国庆、传统民俗民习和经批准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通告》还对任何时段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等进行了规定。
听证会上,20名听证代表相继发言、各抒己见。普遍认为有必要制定出台相应的政府规章,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规范和管理,以此减轻环境污染,保障人民安全。同时,规定中提到的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区域以及限制燃放时间成为讨论的热点。
文字 | 严帅
编辑 | 陈雪
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