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 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富源县治理淘汰黄标车目标责任状》要求,9月30日,富源县161辆营运黄标车如期完成报废注销手续。
设立限行标志牌
为确保黄标车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富源县将黄标车淘汰报废时限在市政府要求的基础上提前一个月时间,明确组织领导、任务分配等具体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自2018年8月24日起,在金城路、胜境大道、320国道线、鸣凤路、金华大道、立基大道6个主要出入城路口设置黄标车限行标志牌12块,禁止黄标车通行,对违反规定驶入限行区域道路的黄标车严格依法处罚。
筹集配套工作经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富源县辖区黄标车任务分解细划到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具体负责黄标车淘汰工作,交警大队按照150元/辆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目前已补助工作经费8万余元。
严厉查处、净化交通环境
为切实加大对黄标车的查纠力度,有效净化辖区交通环境。交警大队通过合理安排警力部署,加大重点路段、时段的巡逻频次,以定点查纠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达到报废标准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扣留并强制报废;对无检验合格标志或伪造变造检验合格标志上路行驶的“黄标车”、未粘贴、未申领绿色环保标识的车辆,一律按照“黄标车”的管理规定处理;同时,成立黄标车缉查小分队,设立临时检查点,落实逢车必查、严格登记、严厉查处;并且,强化科技应用,将黄标车车辆信息录入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有效依托交警执法站,对黄标车进行精确拦截、查处。
宣传到位、舆论声势
交警大队将违法处理、事故处理及车驾管业务等窗口单位作为宣传阵地,大力宣传黄标车治理的意义、淘汰黄标车的原则及措施;经常组织民警走进客货运企业、运输单位等召开安全讲座,向市民讲解“黄标车”及其对大气环境的负面影响;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短信、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发布“黄标车”管理的工作动态;通过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将车管所提供的黄标车清单导入交通管理短信服务平台,进行群发告知,形成 “黄标车”治理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城区三块LED显示屏24小时播放治理淘汰黄标车宣传片,广泛宣传黄标车淘汰政策、限行管制、补贴办法等信息,引导黄标车车主主动办理相关手续。
王保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