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 10月2日上午,罗平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执勤交警在县医院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时,发现三名小朋友骑乘三轮电动车在机动车道横冲直撞,路面行驶的车辆纷纷避让,民警立即上前将三轮电动车拦下。
经民警询问得知,骑三轮电动车的是一个15岁男孩,身旁坐着两个8、9岁男孩,男孩骑电动车是要去姑妈家,电动车操作简单、方便,于是就骑车上路行驶。民警对男孩骑电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考虑到男孩骑电动车上路不安全,民警询问男孩父母的联系方式,男孩称姑妈家就在医院附近,民警便联系男孩姑妈。十分钟后,男孩姑妈来到现场,民警要求男孩姑妈务必告诉其父母加强教育监管,严禁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安全教育不容小觑。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家长,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要承担责任。未成年人法制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法规,很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家长一定要加强教育监护,保障生命安全,避免酿成大祸。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