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对6起省属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
1.云南工投集团贵州博浩公司总经理邹连兵违规举办“乔迁宴”问题。
2018年4月13日,云南工投集团所属云南曲靖博浩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宣传委员、贵州博浩公司总经理邹连兵,在曲靖市沾益某饭店举办“乔迁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56人礼金共8400元。邹连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礼金责令退回。
2.云锡集团机械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3至2017年期间,张伟多次收受合作对象礼金、好处费共计9.3万元。其中:十八大前,多次收受礼金累计1.8万元;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2013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收受礼金、好处费累计7.5万元。张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同时免去其云锡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专职董事、云锡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专职董事职务,降为云锡控股公司中层副职管理人员。
3.云南煤化集团兴发煤业公司违规购买高档香烟问题。
2015至2017年期间,兴发煤业公司违规购买高档香烟共计19.72万元。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刘武贤,总经理田绍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总经理孙章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承担违规报销的全部费用。
4.云南水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违规发放评审费问题。
2016、2017年咨询公司组织招投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评审会共计111次,违规发放给属于履行职责的参评公务员及来宾评审费共52人次、共计8.46万元。时任云南水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白致昆,副总经理杨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副总经理赵劲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曲靖市会泽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违规虚假列支财务费用发放过节费问题。
2013至2016年期间,会泽县联社通过虚假列支会议费、办公用品费、广告宣传费、汽车用品费等共42笔、金额156.44万元,用于业务拓展走访客户以及向职工发放过节费、被子等物品。时任党委书记、理事长张加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时任党委副书记、主任余斌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时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李斌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时任党委委员、副主任崔吉华、唐敏,时任办公室主任李发稳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6.云南交投集团云岭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副总经理杨红兵安排并签批报销超标准接待费用问题。
2017年5月,杨红兵在任云岭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及武倘寻高速公路土建第二合同段四分部经理期间,安排并签批同意报销超标准接待费用2249元。杨红兵受到书面诫勉问责处理,并责令其承担超标准接待部分的费用。
黎鸿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