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记者 严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罗平县公安局摧毁了以李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
该团伙涉及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1起、非法拘禁案件2起、爆炸案件2起。目前, 10名成员已全部归案。2017年12月23日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李某和吕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6年12月28日晚上,罗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称,在文笔路明豪酒店门口有一个人被杀伤,请求处理。随后,腊山派出所反馈伤者已经死亡。案件发生后,罗平县公安局迅速组织刑侦大队、腊山派出所精干民警开展案侦工作。通过调查走访、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初步查明该案系李某、吕某、张某等三人所为。原来,2016年12月28日晚,李某带着吕某、张某在罗平街上买衣服,21时许,三人在文笔路的零食店买东西时,李某发现与其有债务纠纷的陈某在明豪酒店门口打砸自己的红色凯迪拉克轿车,李某喊了一声“有人砸车”后率先朝陈某跑去,吕某、张某二人见状拿了随身携带的两把单刃刀跟着李某跑去帮忙,三人将乘坐出租车准备离开的陈某强行拦下,并对坐在出租车副驾驶位的陈某进行殴打、刺杀,后陈某跑下出租车,三人继续对陈某进行追撵、刺杀。在此过程中,吕某、张某二人用单刃刀将陈某刺伤,陈某经送罗平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在警方的全力搜捕下,三人被及时抓获归案。在对该三人进行突审后,三人对该案均供认不讳,同时,还交待了其余7名同伙时分时合,在县城区两次非法拘禁他人、两次实施爆炸的犯罪事实。之后,罗平县公安局及时组织警力将其他涉案人员抓获归案,上述人员亦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