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记者 路宏刚)充分酝酿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历经多次修改的《文明曲靖20条》,正式确定文稿,面向社会公布,力争成为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体现城市精神风貌、凝聚社会各界共识的文明约定和道德遵循。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动曲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弘扬向善向上的社会风尚,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曲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曲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订《文明曲靖20条》。
曲靖市创文办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充分酝酿形成了《文明曲靖20条》(征求意见稿)。曲靖日报、曲靖电视台、曲靖广播电台、掌上曲靖、曲靖M、曲靖文明网、珠江网等新闻媒体刊发了《文明曲靖20条》征求意见启事,2018年7月13日至19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曲靖市民和关注曲靖发展的各界人士,通过各种方式热情回应,纷纷提出修改完善《文明曲靖20条》的意见和建议。
曲靖市创文办、曲靖市文明办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曲靖市民普遍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多次修改、不断完善《文明曲靖20条》,并报送有关专家和领导商讨研究,形成了正式文稿。市创文办制作了具有曲靖特色的4个版本《文明曲靖20条》,将在曲靖各地广泛张贴宣传,努力使之成为曲靖市民认可的文明行为准则。
《文明曲靖20条》是曲靖市民共同协商约定的文明规范,是对市民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总体要求。曲靖市创文办、曲靖市文明办呼吁,广大曲靖市民要认真学习《文明曲靖20条》,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自觉遵行《文明曲靖20条》,破除生活陋习,凝聚文明共识,倡导文明行为,提升文明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