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报废黄标车可领取财政补贴,快来看你是否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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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曲靖 发表于 2018-7-2 17: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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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关于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部署要求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淘汰黄标车工作的相关要求,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警大队现将淘汰麒麟区黄标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二、报废机动车的,请将机动车交售报废回收企业(联系电话0874-3287777、0874-8908136),由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灭失的,请提供相关灭失证明由车主申请注销登记。(注:机动车灭失证明包括:1、因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自然灾害造成灭失的证明;2、因失火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失火造成灭失的证明;3、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交警大队出具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灭失的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或号牌灭失的,应当在灭失证明中注明)。

三、将黄标车交售曲靖市内有资质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符合条件的车主(转出曲靖市行政区域的黄标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车辆除外)可按以下标准领取财政补贴资金:总质量大于等于10000kg的重型车辆补贴10000元/辆,总质量大于等于3500kg小于10000kg的中型车辆补贴6000元/辆,总质量小于3500kg的轻型车辆补贴3000元/辆。

四、申请补贴有限期截止2018年9月30日。

附:《曲靖市麒麟区黄标车明细数据》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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