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记者跟随麒麟区法院远赴300公里外的昭通朝阳区,见证了两地法院联手齐心打了一场漂亮的“执行硬仗”。
当天一大早,麒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行23人整装待发,这是一场远赴外地的执行硬仗,麒麟区法院执行局做足了充分的准备,并在雨中进行了一场简单的出发仪式。
这次,执行局一行要到昭通市昭阳区异地执行买卖合同纠纷案,对涉案的装载机进行扣押。
记者简单了解了事情的经过,2017年4月,昭通市昭阳区某有限责任公司向曲靖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购买了5台装载机,但是没有把款付清,曲靖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向麒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月7日,在诉讼过程中,曲靖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麒麟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的规定,认为申请人曲靖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扣押被申请人昭通市昭阳区某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装载机五台,价值90万元。
裁定文书生效后,曲靖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申请财产保全的同时,提供了有效的担保。依照民事裁定书的事项,麒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冒雨赶赴300公里外的昭通市昭阳区执行。
当天下午,麒麟区法院执行局一行到达昭通市朝阳区,由于对当地的法治环境、执法环境不了解,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安全隐患。麒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与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协商,请求昭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增派警力给以支持,昭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即派出近40名干警协助执行。两个法院组织10余辆警车、60余名干警组成的执行队伍,到昭通城外的一个工地进行执行。
执行局干警沿着泥泞的小路冒雨赶到执行现场,并发现3台装载机,通过核对编号,确定就是作出裁定的装载机。正当要开走装载机时,一名男子来到现场大吼大叫, 教唆他人阻挠执法,为了让执行能得以正常进行,执行干警当机立断对这名男子采取强制措施。
法院裁定的5台装载机只找到3台,通过事先掌握的信息,执行干警又赶到另外一个施工工地,但查看了整个施工工地,也没有找到另外2台装载机。也就在这个时候,被申请人昭通市昭阳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来到现场,表示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愿意与申请人进行和解,申请人也表示同意,执行干警也就没有再寻找另外2台装载机。
曲靖日报记者 邱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