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 近段时间,曲靖市麒麟区共享单车的到来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的便利,但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也来了,共享单车从一种出行工具,变成了一面镜子,照出的是市民素质。原本应该停在路边的共享单车,有的横七竖八地挡了行人的必经之路,有的出现在树上、绿化带、河里等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方,有的甚至被脱去“共享”的外衣,出现在一些人的家中,变成“独家坐骑”。这里是近日发生的一起真实案例。
4月11日,曲靖公安局麒麟分局益宁派出所接到一起来自共享单车公司员工的报警,其公司员工报案称有人将共享单车移回家里占为己有,希望派出所民警能够给予帮助。
根据民警进一步了解情况,得知这位将共享单车占为己有的是一位卢姓中年男子,之所以把共享单车移回家里是因为他个人觉得共享单车有限,但市民对共享单车的需求量较大,自己担心每天上下班出门不能及时找到共享单车,步行或者乘车回家路上又比较耽搁时间,于是心里就萌生了干脆把共享单车移回家里的念头,如此一来就没谁能把共享单车骑走,可卢某没想到的是过了两天共享单车公司的人找到了家里,要求给个说法,就此来到了派出所。
最后,卢某因将共享单车私自藏于家中占为己有被依法判处行政拘留十日。
缪磊 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