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 “凡持有XXX卡每逢XXX购物满XXX元,立减XX元”是商店常见的促销方式,因为此类活动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4月2日,经开区消费者协会就现场调解了一起因“满减”活动引起的纠纷投诉。
4月2日,一消费者打来电话,诉称在3月11日到麒麟区某超市购物,超市宣传“凡持有工商银行信用卡每逢周六、周天购物满100元,立减50元”,但在付款过程中,超市收银员却以活动为拿号参与为由拒绝结账,且态度恶劣,事后,超市也未曾给出解释,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后,超市负责人称,此活动限当天前15名客户参与,且领号者方可参与。但超市并未公开宣传参与此活动需领号,付款时工作人员也未对消费者进行详细解释,反而拒绝为消费者结账。
消协工作人员现场指出,超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并告知超市负责人在做此类活动时,应当张贴真实的宣传标语,向消费者解释清楚活动规则。
超市负责人承认此次活动未公开宣传拿号参与实属工作失职,并针对其员工态度恶劣的行为对消费者进行了赔礼道歉,并承诺会对其员工进行素质教育。最终消费者接受超市负责人的赔礼道歉,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
经开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得知或参与此类活动时,应详细了解活动情况,若发现虚假宣传,可以及时拨打12315电话或者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彭燕梅 何春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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