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40天的2018年春运于3月12日结束。期间,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 “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清零”、节点组织优化、路面执法防控、交通应急管理、宣传预警提示、热情便民服务等重点,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圆满完成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期间,共出动警力36210人次、警车7652辆次,启动交通警察执法站、临时执勤点229个、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点(一类、二类)57个,发送宣传提示短信5万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4万余份,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开展宣传900余次,利用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200余条,更新展板900余块,悬挂宣传提示牌700余块,悬挂宣传布标90条,设立固定宣传展台60个,公布违法和事故典型案例20余个,曝光违法车辆、驾驶人862人次,通过“两公布一提示”活动公布春运期间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375处、主要施工路段20处、易堵路段5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