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一村民在山里救了一只“小狗”,经心豢养,不曾想“小狗”长大后,却被认出是一头黑熊。克日,这头黑熊被移交给丽江市林业局。
丽江市永胜县森林公安局传递称,2018年2月23日08时,一网民在丽江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反应,有人在朋友圈公布饲养黑熊信息及照片,疑似圈养黑熊。永胜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这一信息后立即构造民警前往现场观察。
经观察,2015年4月的某天早上,期纳镇半坪村委会下云村村民杨某某与同村村民共三人到后山去找蘑菇,在路子期纳镇街西村委会老娲箐时发现一只貌似小狗的动物,杨某某便将其带回家中豢养。待“小狗”逐步长大后,杨某某才晓得本来是头黑熊。
经森林公安判定,该熊为亚洲黑熊,属于国家二级庇护动物,现体重约达80千克。杨某某在无驯养答应证的情况下驯养野生黑熊,已涉嫌无驯养滋生答应证驯养滋生野活泼物。
鉴于杨某某对熊没有危险行为,在民警观察进程中积极配合,且暗示愿意将熊移交给相关部分。公安机关按照《云南省陆生野活泼物庇护条例》第22条第4款规定,对杨某某赐与没收所饲养的野生亚洲黑熊的惩罚。
3月6日,永胜县森林公安局将黑熊移交给丽江市林业局野活泼动物庇护治理科。今朝,该黑熊临时蹦ツ养在玉龙县鸣音乡的野活泼物养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