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面向社会招聘交通协管员51名,各岗位名额分配如下:
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男
|
女
|
男
|
女
|
内务中队
|
10
|
10
|
竹园中队
|
2
|
2
|
法制中队
|
1
|
1
|
富村中队
|
1
|
1
|
一中队
|
15
|
15
|
老厂中队
|
1
|
1
|
二中队
|
10
|
10
|
黄泥河中队
|
3
|
2
|
1
|
墨红中队
|
2
|
2
|
古敢中队
|
2
|
2
|
营上中队
|
4
|
4
|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辅警工作,具有从事交通协管员工作的身体条件和能力,无纹身,无重大疾病史,无违法犯罪前科。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年龄18-25周岁,男净身高165cm以上,女净身高160cm以上,有特殊技能者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时间、地点
地点:内务中队、法制中队、一中队、二中队在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务中队报名(交警大队办公楼三楼),各乡镇交警中队在各中队报名。
联系人:毛警官:18887988911
报名时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特殊技能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本人正面免冠1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提供的各种材料务必真实可靠,提供虚假信息及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聘用
符合条件者经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合格,择优聘用。受聘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元/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工资3000元/月(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由单位统一购买)。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2月27日
审核:李红玉
编辑:赵鹏 吕姿瑶 崔祥
供稿:富源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