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一村民用火不当引发火灾被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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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 发表于 2018-2-13 11:2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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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曲靖讯近日,马龙县森林公安局重点林区派出所接一群众报称:旧县街道石头坡山着火了,请查处。接报后重点林区派出所和旧县森林警察中队立即出警调查,经查:旧县街道旧县社区曹家房居民仝某某(女)家的稻田紧挨石头坡山,仝某某认为田里的稻谷桩太深影响耕种,便于当日18时许到自家田里用气体打火机燃火烧稻谷桩,因天干风大,不慎引发石头坡山森林火灾。


马龙县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法给予仝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于1月25日送马龙县拘留所执行;并责令仝某某交纳植树保证金1万元,于2018年植树季节到引发石头坡山森林火灾的地方补植补种树苗。

罗培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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