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条”其实是罗平交警为了进一步助推城乡人居环境,规范街面车辆停放秩序而专门设置的两张“温馨提示”单。
如果您的爱车已规范停放在停车泊位内(沿行驶方向正位或侧位停放,未逆向、压线、朝线停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在摩托车停车泊位,车头朝向机动车道边缘,未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罗平交警将会发一张绿色字体的“温馨提示”给您。
如果您的爱车未按规范停放,罗平交警将发一张红色字体的“温馨提示”给您,希望您按照提示要求,以后记得规范停车。每张“温馨提示”单背后都印有罗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罗平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同印发的《关于规范县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的通告》,请仔细阅读。
目前,罗平交警已经在城区各条街道共发放了“温馨提示”单5000余张。罗平交警提醒各位车主,自12月1日开始,将对罗平城区街面停放不规范的车辆,按照《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九项规定: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处警告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记3分。
和谐的交通秩序和良好的城市环境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规,警民携手,共同助推大美宜居罗平。
何兴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