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城管申请法院向133家商户下达生活垃圾处理费《行政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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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小白 发表于 2017-11-14 10: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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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曲靖讯 近日,麒麟区人民法院向城区133家未缴纳2016年垃圾处理费缴费义务。




为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区环卫处于2016年初安排收费人员将收费通知书、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发送至城区各收费单位、门店,提前进行宣传告知,对不履行缴费义务的133家门店业主于2017年2月作出了《征收决定书》,2017年9月又送达了《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但是133家业主仍未履行缴费义务。因此,区环卫处依法申请麒麟区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
生活垃圾处理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主要用于保障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区环卫处呼吁各收费对象积极履行缴费义务,对于下达《行政裁定书》后仍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区环卫处将向麒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孙永德 崔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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