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82岁离世。清理母亲遗物时,一个长方形半人深的大木箱实沉沉的,锁得严丝合缝。不用打开我也知道,里面装着母亲心爱的衣物。
不止一次,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看到退休后的母亲小心翼翼地把它们从木箱中一件件取出,熨烫晾晒,折叠抚平,更换防蛀的樟脑丸,又恋恋不舍地重新放回去……
那是警服,满满一箱叠放得整整齐齐的不同年代、不同款式、不同质地,新的旧的,夏天的冬天的,白的蓝的橄榄绿的人民警察制服。
母亲,曾是一位有着41年警龄的公安民警。那些警服,正是她一生的珍藏。
1948年,家境败落的母亲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昆明市立女子中学,争取到免学杂费读书的机会。1950年,云南解放,17岁的母亲尚未完成学业,就响应国家号召,进入云南省公安厅公安学校学习,次年分配到当时的宜良专区公安处,穿上梦寐以求的警服,成为新中国最早的公安卫士。1954年,宜良和曲靖专区合并,母亲与同为公安人员的父亲来到曲靖,并结为伉俪。
建国至今,人民警察制服从“五〇式”到“九九式”,先后8次换装,到母亲1991年正式退休,她经历了7次。
这些保存已不完整的警服,不仅记录了母亲从警40多年的雪雨风霜,也见证着新中国人民警察的发展历程。
剿匪,反特,内保,治安,数十年的磨炼不仅让母亲从一个青涩讷言的小姑娘成长为一名坚强果敢的公安战士,更在曲靖老一辈公安民警中赢得了尊重,树立起威信。
“穿上警服,就得有个警察的样子!”上世纪八十年代,喇叭裤披肩发正流行,刚招进公安队伍的年轻人少不了跟风。新进局的小警察,不少都因为头发长、鞋跟高、警容不佳、着装不规范,被已是公安局政委的母亲狠尅。
那时的母亲刻板而严厉,让被尅落泪的小警察内心嘀咕。他们并不知道, 对于警服,母亲有着近乎洁癖的维护和尊重。
非必要,母亲不会日日着装;一旦着装,警徽领章,行走站立,不会有一点马虎。不在家着装,不冬夏错搭,不把制服当便装……在那人人都以当兵入警为荣的年代,家人朋友想借母亲方便、穿警服拍照一圆“当兵梦”,也无一人“得逞”。
在母亲眼里,那身制服不仅是身份的标志,更是忠诚体现、使命担当。
1991年4月,一身病痛的母亲从原曲靖市公安局(现麒麟区公安局)退休,离开了她奉献一生的岗位。她把带着余温的警服和无数次受到表彰获得的奖状,一起压进了箱底。
这一年,为表彰在建立和发展人民公安工作、保卫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安干警,公安部决定为部分从事公安工作年满30年的离退休干部颁发人民警察荣誉勋章。母亲刘其倩的名字毫无争议地入列建国以来首批人民警察蓝盾勋章授勋名单。
1991年的7月11日,已经退休的母亲又一次穿上警服。
作为曲靖地区(现曲靖市)第一位、也是当年唯一一位被授勋的女警,身着崭新警服的母亲伫立在主席台上,她胸前记录着青春、梦想、奋斗、荣光的蓝盾勋章,在人们的注视下熠熠闪光……
这是入警41年的母亲最后一次正式着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