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决定》,经过严格推荐评选、检查验收以及公示,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喜获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这是该院首次获此荣誉。此次表彰中,云南共有32个检察院获此殊荣,其中新授予7个,继续保留25个。
10月初,记者走进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看到的是宽敞明亮的接待大厅,干净整洁的办公场地,里面各种现代化设施一应俱全。服务接待场所还专门为来访者配备了饮水机、寄存柜、雨伞、急救药箱、意见簿等。
控申科负责人杨月飞正在打电话:“这是你应急的钱,一定要把这笔钱保管好、用好。”放下电话,杨月飞告诉记者,打电话的小伙子今年19岁,是会泽检察院2014年刑事被害人救助对象之一,现在有亲戚来找他借钱,他自己也拿不定主意,就打电话来问问“杨阿姨” 。
案件已经过去3年多了,遇到事情还会打电话来请检察院的“杨阿姨”帮自己拿主意,这个事情引起了记者的兴趣。杨月飞说,小伙子姓侯,2014年他的父亲侯某在与同村村民侯某某扭打过程中,左小腿及头部受伤,经医治无效死亡。案发后,该案移送到会泽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为避免该不起诉决定引发被害人家属不满,公诉科与控申科两部门干警一同前往被害人侯某家中听取意见。在侯某家中,检察官了解到,小侯3岁时母亲离家出走,其一直跟父亲生活在一起,小侯又属未成年人。此外,犯罪嫌疑人又无赔偿能力,侯某的丧事是小侯的叔叔伯伯出钱帮助办理的,现在小侯的生活多靠亲戚邻里帮衬,生活十分困难。
了解情况后,该院高度重视小侯的实际困难,积极向市检察院反映情况,为只有16岁的小侯争取到刑事被害人救助金2万元。杨月飞和同事带着小侯到信用社办理了信用卡,市检察院直接把救助款打到他的卡上。在了解到小侯有学习挖掘机技术的愿望后,检察官们建议他用这些钱去学习和考挖掘机操作证。
2016年6月,市、县两级检察长接访时,在外地打工开挖掘机的小侯还给市检察院送来一面锦旗。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断接到老板的电话,询问“什么时候能赶回去,挖掘机没人开啦。”小侯俨然已经成为了技术骨干,杨月飞当时告诉他,自学的技术始终不过硬,建议他去学一个证,去外地打工工资会更高。
控告申诉大厅作为检察机关对外服务的“窗口”,是了解群众诉求、联系老百姓的重要纽带。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一直把亲民、便民、利民、爱民贯穿于控申工作的各个环节,立足控申检察职能,围绕服务群众的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真情接访,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明确了“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送、一声问候相敬、一片诚心相谈、一句暖言相融”的“五个一”服务标准,为来访群众营造了文明、和谐、具有亲和力的接待环境。
副检察长苟华梅介绍说,控申部门牢固树立监督意识,充分发挥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监督”之责,努力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对同级法院生效裁判的监督,对确有错误的生效刑事裁判,坚决提出抗诉。2012年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鲍某某因盗窃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2016年,鲍某某的母亲到检察院申诉,认为包某某判重了,累犯情节认定错误。经控申部门调阅卷宗,立案复查后认为该案确实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经检察院和法院联系,启动再审程序,鲍某某改判有期徒刑8年。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建成“一站式”司法便民服务场所,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排查化解涉检信访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在群众与检察机关之间建立了融洽和谐的关系,树立了检察阳光控申窗口形象。2012年至2016年,控申科共受理各类群众来访、举报、控告、申诉及情况反映信访件1009件次。其中群众来信323件,群众来访805件1988人次,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141件249人(次)。对群众来信来访,均热情接待并及时分流处理,没有出现因处置不当造成的集体访、越级访,多年来一直保持了涉检上访人员“零赴省”“零进京”。
五年以来,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以服务发展大局为中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214件1654人,提起公诉1410件1925人,为会泽县平安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切实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86件11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20万余元。所办案件有罪判决率100%,无违法办案情况,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办案中,坚持惩防并举,共开展立项预防39次,预防调查34次,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预防建议35次。通过法律讲座、廉政座谈等形式对国家工作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受教育面10000余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6300余次,为会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切实加强诉讼活动监督,五年来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2件20人,对漏罪漏犯,依法予以追捕追诉。提出量刑建议1274份,提出抗诉11件。强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开展诉讼执行监督活动52件次,审判程序监督活动21件次。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认真审查判决书、裁定书,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办案部门建议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均得到采纳。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缪应乾说:“这次争创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只是个起点,我们将以此次争创活动为契机,主动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
曲靖日报特约记者陈耀邦 通讯员付连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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