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宣威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开展以来,田坝派出所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改善人居环境,特别是在道路交通秩序上狠下功夫,规范交通秩序,通过整治,使辖区内道路变宽,行驶更加畅通。
但还是有一部分人不能理解我们的工作,近期,田坝派出所就查处了一起因违法停车被拍照后很“鬼火”,在网络上公然辱骂民警的违法行为。
2017年9月1日下午15时许,宣威市公安局田坝派出所交警中队在集镇农贸市场附近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中,发现有两辆小型轿车违章停放,严重妨碍车辆通行,驾驶员未在现场。执勤交警依法对两辆车拍照取证,并张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
16时左右,民警发现有人在一网络平台上传了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照片,并配有辱骂田坝交警的语言。民警将该贴截图并立即向所领导报告,所长指示: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好公安机关形象,维护交警正当执法权益。
经对贴上《告知单》照片内容进行核对,确认发帖人就是刚被查处的白色轿车车主王某。觉察到公安机关着手调查其违法行为,慑于法律威严,王某悄悄将帖子删除。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王某自行来到田坝派出所接受处理。在调查过程中,王某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后悔不已。鉴于其认错态度诚恳,经宣威市公安局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网络空间 绝非“法外之地”
给网络喷子、键盘侠们提一个醒:
网络不是法律盲区,发言请慎重!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
网络开放和自由也必须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任何人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恶意辱警黑警、传播谣言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无论是网络名人,还是普通网民,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利。
公安机关将严格执法、依法运用法律维护执法尊严!现在再在网络上辱警黑警、传播涉警谣言的,面临的不仅仅是行政处罚,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被判刑入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对此,民警提醒驾驶员及广大人民群众: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配合民警执法,对民警执法有异议时,应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或投诉,理性维权。
转自:宣威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