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市警方8月8日晚处置一起突发案件:一男子在饭店内用刀刺割一女子喉部,被警方制止时又刺伤3名民警、协警,民警果断开枪,行凶男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永康市公安局9日通报:8日晚上8点半左右,我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花街镇黄园村赣味酒店内有人胁持他人。接到指令后,花街派出所民警应警官立即带队前往处置,发现酒店内一名男子(高某,20岁,云南人)正用刀割刺一女子(罗某,19岁,贵州人)。应警官等三人冲上前去夺刀制止,遭高某持刀攻击,均被刺伤。应警官依法开枪制止高某继续行凶。罗某因伤重当场死亡,高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称,获悉案情后,金华市公安局、永康市主要领导表示,公安民警、协警临危不惧,英勇履职,敢于亮剑,值得充分肯定和表扬。
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民警应某和两名协警到现场前,高某已用匕首刺割了罗某喉部,罗某浑身是血已不会呼救。警员立即命令他放下匕首,高某却持刀向应某刺去,应某被刺中手臂和耳朵。随后,高某又挥舞匕首,刺中协警方某和胡某。民警应某果断开枪,击倒高某,但高某再次举刀刺向受伤倒地的协警,应某再次开枪。
据了解,34岁的应某耳后和左右手被刺伤,耳部伤口距颈动脉仅约3厘米。协警方某21岁,手臂和肩膀被刺伤;协警胡某23岁,胸部被刺伤。经抢救,三人已无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