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完整的冷链系统,费用非常高,如果说一个县网上采购的疫苗很少,那么企业不能赚钱,可能它就不会配送,这就会出现‘缺苗’。”
在谈及二类疫苗的短缺时,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主任徐立刚很肯定地告诉,关键在于冷链。
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后,“新政”火速落地,二类疫苗流通方式大变。
2016年4月,国务院紧急修订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改革二类疫苗流通方式,其中要求各省疾控机构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招标采购疫苗,县级疾控机构与疫苗生产企业签订采购供应合同。
新政虽然快速出台,但配套措施未能跟上脚步。
截至目前,全国仍有多个省份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尚未完全建好,浙江在今年3月份为应对二类疫苗短缺,还启动了应急采购流程。
作为全国最早开始实行药品器械集中采购的省份之一,四川省在2016年3月份印发了《四川省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在随后的调整中几乎无缝衔接。
四川省卫计委和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均向表示,新政推行之初各地都猝不及防,四川也不例外。原有的体系被打破后,二类疫苗出现过短暂的短缺问题。四川方面的应对办法是:省级补助免疫规划资金向市州、区县倾斜,重点补贴冷链运转、冷藏车、冷库的运输、储存环节。
获取的一份四川省2017年省级补助免疫规划资金分配明细表显示,该省2017年补助免疫规划资金共计2700万元,其中超过1500万元投向冷链运转、冷库、冷藏车建设。在资金分配方面,省级426万元,其余2200余万元资金均投入到市州、区县。
按照四川省卫计委疾控处副处长肖玉明的说法,四川的省级平台投入运作后,再加上原有的冷链基础和后续补贴,短缺问题很快得以解决。
过渡期已过,多地仍有疫苗缺货现象
2016年6月中下旬,河北、江苏、河南、广东等全国多地同时出现狂犬疫苗、水痘疫苗、流感疫苗等二类疫苗缺货告急现象。
主管部门很快意识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搭建未完成和疫苗企业冷链不完善,将成为新政的阻碍。
为此,2016年6月14日,国家食药总局表态,给新政设立了当年4月至年底为期8个月的过渡期,给二类疫苗生产企业以一定的缓冲空间,以调整供应链管理。
但过渡期过去之后,在2017年4月份,安徽、福建、广东和浙江多地二类疫苗依然告急。
4月份,安徽省会合肥,用于接种预防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疾病的五联疫苗短缺。
安徽本地媒体报道称,全市大部分接种点都没有这种疫苗,极少数有的地方是2016年的存货,“现在多种二类疫苗都缺货”。
出现同样情况的还有浙江。7月下旬,根据浙江当地媒体报道,在温州等市,五联疫苗依然短缺。
浙江省疾控中心免疫所、后勤处在2017年6月针对湖州市、衢州市的现场督查也发现,各地在实施新条例过程中部分疫苗供应紧张的问题比较普遍。
此前就有不少业内人士分析,二类疫苗的供货方式发生改变,导致疫苗供应在一段时间内断货。此前部分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还未建好,二类疫苗集中采购还未开始,因此各县(区市)疾控中心也无法采购疫苗。
了解到,四川和浙江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最早投入使用。其中四川的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起步较早,在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发之前,该省已在筹备二类疫苗的阳光采购。
四川省卫计委疾控处副处长肖玉明告诉,该平台在新政还未出台时就在筹备,和药品集中采购同步进行。国务院新条例下来后,四川方面就立即更改方案。2016年4月,四川省的二类疫苗即实现了省级集中采购。
冷链之困:企业配送滞后致短缺
疫苗由于其特殊性,冷链运输必不可少。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主任徐立刚向表示,“在配送的过程当中,企业是逐利的,疫苗配送和药物配送不一样,必须有一个完整的冷链系统,特别是能够从企业生产厂到四川省,再到各市县乡,甚至到达村一级的一系列冷链系统。如果没有这个完整的冷链系统,它(疫苗流通)是运转不起来的。”
肖玉明也承认,2016年新政刚刚开始实施时,企业疫苗供应不上,出现过短缺。“因为条例一下来企业应对不了,以前它是通过我们疾控运输的,现在它要找相应的公司来配送,根本来不及。”
广东省疾控中心今年在解释该省出现的二类疫苗短缺问题时称,当前第二类疫苗供应基本正常,但因为是由县级疾控中心进行采购,采购单位分散且企业配送疫苗到达接种单位存在一定的时限性,有可能部分第二类疫苗供应会因配送滞后而呈现临时性短缺。
和其它省份给出的回应一致,广东省疾控中心称,“随着各疫苗采购单位和疫苗生产企业之间程序操作逐步磨合,第二类疫苗供应短缺现象将会缓解。”
所谓配送滞后,按照徐立刚的理解,就是绝大多数疫苗生产企业此前并无冷链配送能力。新政后原有的疫苗批发企业被逐出市场,生产企业的运输配送渠道一时无从建立,便出现了短缺。
可以想见,磨合并非一日之功。
二类疫苗流通新政落地后,为了保证疫苗质量的同时保证供应,安徽省规定,疫苗生产企业除直接配送外,可在安徽省原疫苗经营企业或符合疫苗配送标准的药品经营企业中,择优选择1-2家具备较好冷链储运条件的企业为其在全省范围内配送第二类疫苗。
但新政落地后,县级疾控机构与疫苗生产企业签订采购供应合同,省、市两级中间流通环节被压缩,生产企业需承担疫苗运输至县区任务。
企业知难而退,冷链补偿,新政梗阻,多地出现了二类疫苗短缺。
四川:偏远地区重新启用疾控冷链,省级提供补贴
2016年4月,国务院因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出台新政不久,相关疫苗企业协会即讨论并起草了一份建议。
多家疫苗生产企业在建议中指出,全国有总计2863个县级疾控中心,生产企业无法完成二类疫苗的配送工作。
上述企业还认为,各级疾控系统具有完善的冷链和配送系统,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到县级疾控中心,配送费用将是原有主渠道配送费用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配送费用的增加,会导致生产企业在省级招标平台的报价会大幅提高,导致各县级疾控中心二类疫苗采购价格大幅上升。由于配送成本的大幅提升会导致无法对偏远区县二类疫苗进行配送或配送不及时,最终导致偏远区县的受众人群不能或不能及时接种二类疫苗。
新政落地一年有余,上述建议中的担忧部分成真。一位不愿具名的疫苗生产企业负责人对表示,如今偏远的地方招投标的时候,由于配送能力难以覆盖,公司都不敢参与。
这位负责人认为,比较偏远的地方,还是要发挥各地疾控此前已经具备的疫苗冷链配送体系。
注意到,在强调不打折扣贯彻国务院疫苗流通新政的同时,多个省份的卫计委和疾控中心在今年的调研中均强调疫苗配送中冷链系统的重要性。
广东省政府在今年6月的文件中要求,广东省食药监局加强对储存配送企业冷链储运条件的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制定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冷链设备装备标准。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定期评估辖区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冷链设施设备状况,确保冷链装备按标准配置到位并正常运转。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辖区内特别是偏远地区疫苗及时配送。
针对冷链问题,广东省还指出,第二类疫苗储存运输费问题应通过市场化方式,在第二类疫苗招标采购工作中统筹解决。
四川则已经在相关规定中探索解决办法并在实际中予以应用。
根据四川二类疫苗挂网阳关采购配送管理的规定,当民族地区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购第二类疫苗数量较小时,生产企业可委托当地州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代其配送,双方签订委托配送协议,报市(州)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备案。
为此,四川省的省级补助免疫规划资金分配向县区级倾斜。
获取的一份四川省2017年省级补助免疫规划资金分配明细表显示,该省2017年补助免疫规划资金共计2700万元,其中超过1500万元投向冷链运转、冷库、冷藏车建设。在资金分配方面,省级小计426万元,其余2200余万元资金均投入到市州县区一级。
在谈及四川二类疫苗供应情况时,徐立刚认为,四川相对较好的供应情况应归功于此前对冷链系统的重视和财政投入。
徐立刚称,四川省的21个市州和180多个县区都配有冷库,每一个县疾控中心都有冷库。“如果冷链不具备的话,疫苗来了以后装不下,或者是没有地方装,就会出问题”,徐立刚还表示,四川每一个县级疾控中心都配有冷链车,专门往乡和村运输疫苗。
按照徐立刚的说法,现在四川下至乡、镇、村,都能够根据需求获取二类疫苗,借助区县一级的冷链系统,冷藏车可以直接运输二类疫苗至偏远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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