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发生纠纷,一男子在酒后的状态下将工友打死。
在谭斌来索要工钱时,与韩凯发生纠纷。当韩凯想拉着谭斌上派出所时,被唐涛阻止。韩凯说,唐涛一直抓着他的衣领不放,气愤之际,韩凯用钢筋猛击唐涛的头部、胸部,致其死亡。
记者从上海法院获悉,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韩凯提起公诉。8月3日,该案在上海一中院开庭,并择期作出宣判。
庭审中,韩凯不承认罪名但承认犯罪事实, “我20年前就离家出走,和父母没有联系。但是听说我家里即将拆迁,我愿意变卖房子和土地,尽最大努力赔偿唐涛的家人。”
酒后用钢筋砸人致人死亡
被告人韩凯在法庭上回忆,2017年1月22日中午,他从昆山打完零工回到自己在松江区车墩镇一个废旧厂房内的住所,正就着刚买的花生喝着酒。这时候,与韩凯素有矛盾的被害人唐涛路过,“他拿了一瓶二锅头,塞在西装上衣口袋里。过来问我要不要喝酒。”韩凯当庭描述道,称自己以有酒为由拒绝了唐涛。
之后,另一工友谭斌过来问韩凯索要工钱。韩凯说,谭斌之前问他要过很多次的工钱,“每回都是唐涛带着谭斌来找我,谭斌其实根本不知道我住在哪里,都是唐涛告诉他的。”韩凯虽然不愿意交出工钱,但是在唐涛的劝说下每回也是把工钱交给了谭斌。
但是当天,韩凯刚从昆山回来,一整宿没有睡觉的他根本没有拿到工钱,于是就和谭斌起了纠纷。没有要到工钱的谭斌掐住了韩凯的脖子,还打了他左眼一拳。韩凯正准备拽着谭斌上派出所理论,被唐涛阻止住。
“我想追上谭斌,唐涛就一直抓着我的衣领不放。”气愤的韩凯恰巧看到了自己一直用来顶门的钢筋,拿起来使劲猛砸唐涛头部。
在庭上,公诉人当庭呈现了这一作案工具,这根钢筋大约长1米,上面已经生锈,据证人描述这跟钢筋大约粗2厘米。
后来韩凯就用钢筋砸了唐涛的肩膀、胸和腿,“当时是冬天,穿的衣服都比较厚。他抓着我不放。”在公诉员的追问下,韩凯说自己记不得砸了几下,但是肯定自己不止打了一下。
被打之后的唐涛拿起白酒瓶想要砸向韩凯,就在此时韩凯再次砸向唐涛的头部。“我那时看到他手扶着头,脸上有血,靠在墙边,还能说话。”他表示自己当时着急追上谭斌,扔下了血流不止的唐涛独自一人留在房间。
出门之后,韩凯遇到了邻居李程,便让对方报了警,并一起等待警方到来。当日15时14分许,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发现唐涛已停止呼吸,抢救无效死亡。
当庭表示不认罪名
公诉人认为,韩凯故意杀死一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韩凯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他认为自己没有故意杀人的意图,不认可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我和唐涛之前没有任何矛盾。我自己在自己家里吃饭,是他们先打的我,我当时只是很气愤才动的手。”
韩凯说,自己血压一直很高,当天还喝了酒,是酒后的行为,没有控制住自己。“我平时都是喝半斤左右的白酒,谭斌找我之后我很生气,就把一口气剩下的半斤白酒都喝了。”他说当日所喝的白酒酒精含量大概在四十几度。
公诉人则表示,韩凯和唐涛以往存在过节,虽然是在酒后激愤的情况下导致了唐涛死亡的结果,但是韩凯主观上存在着杀人动机。并且韩凯用约1米长、重11公斤的钢筋连续反复砸向唐涛胸部、头部等要害部位。依据正常人判断,在这样的情况下致人死亡是一个大概率事件。
韩凯应当预见唐涛死亡的结果,他是在自己明知自己用钢筋砸人会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下,没有采取任何的救治行为,放任唐涛死亡。公诉员认为,韩凯虽辩解自己没有杀人欲望,是临时起意。但他主观上仍存在杀人的故意,属于间接故意。
韩凯的辩护人则持不同意见,她认为主观上韩凯是因为他人与唐涛产生纠纷,事先也没有准备工具。辩护人希望法官着重考虑韩凯所有的行为都是在酒后的状态下完成,加上当日韩凯没有好好休息,其砸人致人死亡的行为是一种失控的行为。客观上辩护人认为韩凯只砸中受害人唐涛头部一下,及时住手,证明其并不希望唐涛死亡,所以不存在杀人的故意。
当日法庭上,韩凯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对唐涛和他的家人表示歉意。“我虽然20年前就离家出走,和父母没有联系。但是我听说我家里即将拆迁,我愿意变卖房子和土地,尽最大努力赔偿唐涛的家人。”
法庭将择期作出宣判。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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