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遵义一区政府明确限制环保部门查老干妈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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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小白 发表于 2017-8-1 12: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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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上午,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贵州省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贵州生态环境质量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把发展与保护割裂甚至对立看待,导致保护滞后于发展,甚至让位于发展的情况时有发生,使贵州本就敏感脆弱的生态环境面临风险。
  督察组指出,贵州一些地方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
  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黔南州惠水县政府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责成县公安局撤销17起故意毁坏或滥伐林木的刑事案件,转由县林业局实施行政处罚。
  遵义市新蒲新区2013年11月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办法》规定,行政执法机关未经新蒲新区分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以外的其它检查。
  而遵义市播州区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主动包揽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多次由县财政出资为老干妈食品公司遵义分公司建设并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并违规与企业签约,明确限制环境保护等部门对该企业开展环境执法检查。
  而由来已久的铜仁重金属污染问题仍很突出,但2015年以来铜仁市委、市政府没有专题研究重金属污染问题,铜仁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8个汞污染治理项目至今无一动工建设。

  惠水县政府责令公安局撤销17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
  督察组指出,贵州全省9个设区市2016年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7.1%,全省八大水系151个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森林覆盖率达到52%,环境质量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但贵州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发展不足与保护不够的问题并存,虽然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有一些问题。
  在今年4月26日至5月26日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中,督察组发现贵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明显,贵州省不少领导干部盲目乐观,一些地方和部门把发展与保护割裂甚至对立看待,导致保护滞后于发展,甚至让位于发展的情况时有发生。
  督察组指出,贵州一些地方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
  督察组调查发现,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黔南州惠水县政府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责成县公安局撤销17起故意毁坏或滥伐林木的刑事案件,转由县林业局实施行政处罚,对严厉打击滥砍滥伐行为带来极为负面的影响。
  遵义市新蒲新区2013年11月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办法》规定,行政执法机关未经新蒲新区分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以外的其它检查。
  而遵义市播州区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主动包揽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多次由县财政出资为老干妈食品公司遵义分公司建设并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并违规与企业签约,明确限制环境保护等部门对该企业开展环境执法检查。
  威宁县县城发展与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严重冲突,县城建设用地范围与自然保护区范围重叠面积由2009年规划确定的2217亩扩大到目前的25411亩,“城进湖退”问题突出。
  此外,一些部门工作不严不实。贵州全省城市建成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普遍不到位,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省住建厅直至2017年3月才出台相关整治方案,工作推进滞后。2016年贵州9个市(州)和88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得分均为满分,没有体现差异性,考核流于形式。

2017年5月3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马中平对群众投诉的南明区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油烟污染问题开展现场督察。

  乌江多条支流长期为劣Ⅴ类水体
  督察组指出,贵州水环境问题仍较为突出,由于企业污染整治不彻底、源头控制不到位,流域沿线磷石膏渣场渗漏排放严重,导致乌江、清水江流域总磷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2017年一季度,乌江干流沿江渡、大乌江镇、乌杨树断面总磷浓度同比上升20.2%、26.0%、44.1%,清水江干流旁海断面水质由2016年同期的Ⅱ类下降到Ⅳ类;乌江支流瓮安河、洋水河、息烽河以及清水江支流重安江长期为劣Ⅴ类水体。
  省农委对水产养殖工作监管不力,导致全省网箱养鱼无序发展,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其中,乌江、珠江、清水江等重点流域库区网箱养鱼规划面积为6718亩,而实际养殖面积达到22181亩。
  在此背景下,与2014年相比,2016年乌江水库偏岩河口和乌江大坝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上升50.4%和26.2%,万峰湖天生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上升96.7%,清水江白市、兴仁桥、旁海、营盘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上升75.2%、28.7%、28.2%和27.1%。
  此外,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是贵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但环境违法行为仍屡禁不止。
  督察组指出,2011年7月至2013年4月,清镇农牧场违法在红枫湖二级保护区建成14栋别墅共计9500平方米,直到督察组进驻后,贵阳市政府才组织强制拆除。
  2011年8月至2016年8月,贵州省林东矿业集团未经批准,在百花湖二级保护区违法建设33栋住房,已经部分入住,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没有到位。
  2013年以来,贵州民得利农业生态发展公司和贵州金科达农业生态发展公司在阿哈水库一级保护区违法设立渣土场,累计倾倒渣土21万多吨、淤泥3万多立方米,环境污染隐患突出。

2017年5月10日,督察组对贵阳市息烽县乌江流域(贵阳段)网箱养殖污染防治情况开展督察。

  贵阳市每天超40万吨生活污水超标排入南明河
  督察组指出,贵州省住建厅对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监督指导不力,“十二五”期间,全省应新增污水管网6205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5万立方米/日,但实际仅新增污水管网2557公里、污水处理能力124万立方米/日,导致部分生活污水直排现象突出。
  贵阳和遵义作为贵州最大的两座城市,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上也明显滞后。
  督察组发现,贵阳市每天有超过40万吨生活污水超标排放进入南明河,南明河流经贵阳市区后水质由Ⅱ类降为劣Ⅴ类。遵义市城区大量生活污水溢流进入湘江河,湘江河打秋坪断面水质由2015年的Ⅲ类逐步降至2017年一季度劣Ⅴ类。
  毕节市赫章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因污染扰民等问题于2011年11月停运,此后20余万吨县城生活垃圾临时堆放,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而这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并非孤例,贵州全省107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有33个依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其中有13个因管网未建而无法正常运行;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82个园区,因配套管网建设不到位,有42个不能正常运行。
  铜仁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8个汞污染治理项目至今无一动工建设
  作为重要的资源型城市,贵州铜仁市重金属污染问题仍十分突出。
  督察组指出,在此情况下,2015年以来铜仁市委、市政府却没有专题研究重金属污染问题。
  铜仁在2016年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8个汞污染治理项目,至今无一个动工建设,全市25座历史遗留汞渣库仅7座建有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
  铜仁全市35座锰渣库多数防渗措施不到位,其中2015年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松桃县锰渣集中处置库巴汤湾工程应于2016年底建成投运,但至今尚未建成,导致该县10个渗漏渣场锰渣不能及时转移,对松桃河水质造成污染。
  此外,贵州生态敏感区管理仍比较粗放,贵州省101个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区普遍无区划、无边界、无机构,多数未开展实质性管护工作。部分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违法建设问题突出,例如威宁县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违法批准中国草海国际养生基地房地产项目,在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商品房和酒店,侵占保护区实验区面积60亩。
  督察要求,贵州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快建设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贵州省委、省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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