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政治巡视定位和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改的重点和亮点。
政治巡视是十八届中央巡视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工作经历了“三次深化”,从一开始围绕“一个中心”,突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到紧扣“六项纪律”,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再到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的领导作用,更加强调标本兼治,抓住了管党治党的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定位更加精准。
追根溯源,政治巡视从提出到深化,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巡视必须“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此后,总书记又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政治巡视定位、政治巡视站位、政治巡视要求、政治巡视重点、政治巡视目标、政治巡视作用、政治巡视战略,指引政治巡视在坚持中不断深化。
秉持政治巡视定位,以中央巡视工作为龙头,带动省区市巡视、中央单位巡视和市县巡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
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新版《条例》明确规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化政治巡视”,以高位阶的党内法规明确了巡视工作的定位,既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贯彻落实,又是对十八大以来巡视实践成果的深刻总结,体现了巡视作为政治监督的功能属性和本质特征。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条例》第一条新增加的内容,阐明了政治巡视的目标所在。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发现的所有问题,归其根源都在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内政治生态不健康。深刻总结经验教训,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条例》的这一修改,意味着发挥巡视的治本作用,就要从党内政治生活抓起严起,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通过监督检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执行情况,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明确了政治巡视定位和目标,政治巡视要怎样开展?此次修改《条例》第三条集中体现了政治巡视总体要求。
这一条在指导思想层面加入了“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求尊崇党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同时增加了“五位一体”“四个全面”“四个自信”等内容,强调“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这些高度概括的话语背后,有着深刻含义和具体要求。结合前不久结束的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反馈的一些提法,更能读懂其中的深意。此轮各巡视组的反馈中,均明确提出“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
两者结合起来,不难看出《条例》第三条既是对巡视政治站位的规定,也是对政治巡视重点的要求。站位要高,必须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用好“政治标杆”,明确“根本政治任务”,把牢“基本政治要求”。重点要准,就要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巡视监督,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在政治巡视的落脚点上,《条例》第三条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之外,加入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这一变化与《党内监督条例》保持一致,赋予巡视标本兼治作用更丰富的内涵,意味着巡视不仅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也为深化改革提供参考,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助力。
十八届中央巡视的诸多实践,充分体现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价值所在。不论每轮巡视后的专题报告,还是着力发现问题倒逼改革,都体现出巡视利剑清除改革藩篱的重要作用。特别是政治巡视提出以来,中央巡视组把“被巡视党组织是否结合本领域、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监督重点,经过严格的“政治体检”,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梗阻”、“打折扣”的问题,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深化政治巡视,发挥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最终还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条例》第三条增加“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指出了政治巡视的根本目的。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加强党的领导。开展政治巡视,就是为党的肌体做“政治体检”,查找政治偏差,切实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执政地位,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
(原题为《修改重大创新之一 明确政治巡视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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