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骗父母签字卖房卷走80万后失踪,父母被买家起诉

[复制链接]
资讯小白 发表于 2017-7-24 14: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曲靖朋友,赢取金币兑换话费、礼品!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台州晚报7月24日消息,都说养儿防老,但浙江台州临海一个儿子的做法,却着实让人心寒:骗大字不识几个的父母,签了“卖房协议”,收了80万元卖房款后玩失踪。结果父母被人家告了,泪洒法庭。
  到底真的是儿子骗了父母,还是一家人不愿卖房演出的苦肉计?因为最重要当事人玩“失踪”,成了“罗生门”,法院最终判定“卖房协议”有效。
  儿子七年前卖房收了80万元现金
  事情还得从7年前说起,2010年2月9日,临海市民洪先生,从李某某手里购买了位于临海市一小区的一套三层套房及底层店面一间半,价款为80万元。
  洪先生和李某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李某某的爸妈也签了字。当日,洪先生一次性付清了购房款,李某某则出具了一张收条。
  由于产权问题,房屋拖延了几年没有过户。近几年,房屋终于可以过户了,洪先生多次与李某某联系,希望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然而对方一直拒绝协助办理。
  无奈的洪先生,将李某某一家三口,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双方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
  父亲泪洒法庭:以为签的是“借款合同”
  开庭时,被告李某某并没有出现,只有他年逾六旬的父母出现在法庭上。
  李老汉称,李某某是自己的独子。当时,他拿着一份“借款合同”让他和老伴签字,说自己在外做生意,急需周转资金向朋友借款。自己与老伴均不识字,出于对儿子的信任,两人都在合同上签了字。
  老人一直不知道,这个所谓的“借款合同”,实际上竟是一份房屋买卖合同。80万元款项已经被李某某独吞,人也是好几年不见了踪影。
  法庭上,李老汉一直无法克制住自己的情绪,眼泪不断地往下流。他认为这是重大误解签定的合同,合同不应成立。他不愿意将房子转给洪先生,表示愿意在今后不确定的时间里,慢慢偿还这80万元。
  法院判定合同有效
  洪先生在得知真相后表示,鉴于该房产当时买入价相对便宜,如果李某某愿意转让房子的话,自己愿意按市场价再补贴一部分差价给李老汉。如果李老汉坚持不愿意转让房产的话,希望对方将自己已经支付的80万元购房款,一次性归还。
  到底是儿子骗了父母,还是一家人不愿卖房演“苦肉计”?因为李某某一直联系不上,一切成了“罗生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老汉辩称在《房屋买卖协议》上签字,是因为误认为是借款之用,并非卖房的抗辩理由,且其也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故不予采信。
  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法院予以支持。

  (原题《六旬父亲泪洒法庭》)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