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见习人员公告因工作需要,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10名见习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精神科医疗:10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2017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专业限制到“临床医学”、“精神医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7月1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
5.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关系;
6.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人员。
五、报名方法
1.报名所需证件:本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报名,以上证件需要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截止报名时尚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上查询打印)、《就业推荐表》,但必须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
2.报名地点: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5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8:30~17:00)。
六、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74-3413497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