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专项治理斑马线上“车不让人”:将抄告单位和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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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小白 发表于 2017-6-30 09: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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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斑马线上“车不让人”,不仅司机会受到处罚,所在单位也会受到影响。昨日,市公安局交管局继续开展“车不让人”专项治理。除了进行现场执法和全球眼抓拍,对于单位、企业车辆违法,还要抄告给所属单位和企业,对私家车则抄告给驾驶证上所登记的社区。据统计,截至昨日下午5点,成都市交警将23张罚单抄告给了相关单位、社区。
  现场执法
  “车不让人” 邮政投递车司机“遭了”

  昨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在二环路西一段与大石西路交叉路口,绿灯亮起后,行人开始过斑马线。突然,一辆车牌号为川A2K3E7,车身印有“中国邮政”及邮政标志的车辆,从二环路西一段方向左转至大石西路,在过斑马线路段时没有减速或停止,而是在人群中缓缓向前,并趁着一个空隙钻了出去。
  这辆车随即被交警拦下。司机张师傅告诉记者,他是开着邮政投递车去送邮递包裹,“我晓得车辆在斑马线上要礼让行人,但我赶时间送货就没注意到。”四分局交警张永明对其进行宣传和教育后,给予了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张师傅表示,这个教训非常深刻,今后将严格遵照《道法》规定,坚决做到‘车让人’,文明驾驶。
  叠加管理
  开具抄告记录单 送至违法司机所属单位

  张师傅所在单位为双楠邮政支局,位于二环路西一段94号附4号。随后,交警开具了《机动车违法抄告记录单》,详细记录了张师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单位、违法时间、违法地点等信息,张师傅确认签字后,交警带着记录单来到张师傅所在单位。
  “您好!我是市交管局四分局交警张永明,今查您单位员工张某,上午在行经至二环路与大石西路交叉路口时,过斑马线没有礼让行人。按照《道法》规定,交警给予个人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理。与此同时,我们将罚单抄告贵单位,请接收。”现场,交警将《机动车违法抄告记录单》交给了该邮局的一位工作人员。
  “对违法行为进行抄告,以此督促单位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再次进行处理,实行叠加管理。”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了解,抄告在整治中和全球眼抓拍一样,都将成为常态工作,因此驾驶员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行经斑马线时做到依法让行。

  (原题为《斑马线上“车不让人”将抄告单位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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