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6月24日消息,湖北大冶23名年龄在13至16岁未成年人,连续在黄石、大冶、阳新砸车玻璃进行盗窃,一个月内连续作案156起。6月23日,黄石警方通报,该案侦破,但涉案的23名人均为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警方对其中14名年满14周岁的作案人给予行政拘留不予执行的处罚,对其他9名不满14周岁的作案人不予处罚。
据办案民警介绍,从6月4日开始,黄石团城山某小区停在路边的5台小车被人砸碎车窗玻璃;13日凌晨,黄石另一小区有18台车被砸。自6月份以来,黄石、大冶和阳新共接到此类报警共156起,警方调取视频发现,该团伙系一群未成年少年,他们骑摩托车凌晨从大冶到黄石作案,砸完车后盗取车内财物,随后骑摩托车返回。
15日凌晨,大冶市公安局率先抓获其中两名作案人。16日凌晨,下陆分局、西塞山分局、特警支队相继抓获作案人21名。至此,近期在黄石疯狂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物品系列案件成功告破。
但让民警吃惊的是,23名作案人中,多数是父母长期外出打工或离异家庭。对于他们而言,父母的关爱则是遥不可及的奢侈品。他们认为砸车盗窃是为了寻刺激,根本没意识到自己是在犯罪。曾有一名作案人看中一辆路虎车内的一个打火机,竟将车玻璃砸碎,事后车主竟花了1.3万元修理。
甚至有家长接到民警通报时不闻不问,称没时间管孩子。其中一名13岁的少年家长接到警方的电话后,表示他管不了自己的孩子,让民警将其小孩拘留。这名姓冯的家长称,自己和妻子在大冶城区开水果店,平时忙生意没时间看管小孩,导致孩子长期与社会青年混在一起,经常几天不归家。
湖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心理与行为科学研究所所长程良道介绍,13岁至16岁正是青少年的判逆期,社会法制观念淡漠,自我约束能力较差,破坏力强。从这些孩子身上可以看到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家庭教育缺位,父母没起到监督作用;二是相关法制缺位,目前很多法学界的专家呼吁,降低青少年犯罪年龄;三是社会监管缺位,学校应重视相关的法制课,增强青少年的法律识意。
(原题为《20余名未成年人疯狂砸车作案150余,源于家庭教育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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