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的苦恼:经常要为“法律硕士(非法学)”毕业生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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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鸡枞 发表于 2017-6-23 09: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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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求职季,南开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杨皓多次找学院开证明,证明自己真是法学毕业生。
  他的不少同学有过类似经历。他们通常在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时需要证明自己。去年,该院“法律硕士(非法学)”毕业生里,至少有一半开过证明。
  众多法学院都遇到过这一烦恼。法律硕士是开设较广的专业硕士学位,按招生目录分为“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两类,前者面向法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招生,后者招收其他专业生源。
  杨皓说,不少招聘方误以为“法律硕士(非法学)”不是法学毕业生。对企业还易于解释,跟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解释颇费周折,请对方查询教育部网站上的国务院学位办专业目录,往往会遭拒绝。
  南开大学法学院一位辅导员说,有的单位先是让学生开具在学情况证明,拿过去一看,“法律硕士”后面有个“(非法学)”,就又要求开法学类专业证明,此举不但制造了求职的障碍,还造成学生未步入社会就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作风产生抵触心理。
  这位辅导员建议,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在设置招聘专业目录时应尽可能详细,并应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否则,一字之差就可能影响到大量报考者,而且让学生为一纸证明来回奔波,会减损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年轻人中的公信力。
  南开法学院毕业生报考某省选调生人数较多,需要开具大量此类证明。去年,该院辅导员尝试给该省省委组织部打电话解释。此后,该省不再要求“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生开具证明。
  该省的做法不但方便了考生,一个直接效果是,在南开法学院,要开的证明相应减少了。
  在其他专业领域,同类问题也屡有发生。天津一位读者反映,在报考一个面向新闻传播学毕业生的岗位时,因专业为“编辑出版学”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编辑出版学”是“新闻传播学”下的二级学科之一。
  曲靖日报近日报道了多地在公开招聘中所列专业与国务院学位办学科专业相悖,导致“世界史不算历史学”等争议问题,引起很大关注。
  6月16日,天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下发了一份通知,建议各单位设置招聘条件时,参考教育部的专业目录。
  不少用户通过中国青年报法人微博、微信公众号反映情况。微博用户“温柔的羊毛毛”表示,记得一位学长被要求证明所学的“应用心理学”是“心理学”,开证明的老师感慨,“人”是“人”,难道“中国人”还要证明是“人”吗?
  中国青年报微信公众号一位用户留言说:“专业目录应该有同一个标准,上位下位不一致,损害的终究是考生的利益!”

  (原题为:《为什么总要证明“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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