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与人民群众期望不适应等问题,我市最近几年大力实施五项医疗人才培养计划,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实施基础人才培养计划
加强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设,支持做好专科升本科工作,扩大招生规模,合理调整专业结构设置,增加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积极争取本专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人数,毕业后定向安排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为基层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人才。
实施医师千人培训计划
到2020年,全市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1000人,培训全科医生1000人,培训乡镇紧缺卫生人才1000人,培训“能西会中”乡村医生1000人,培训入职执业(助理)医师1000人。
将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建成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将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建成云南省专科培训基地,将曲靖市中医医院建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麒麟区、陆良县现有助理医师培训基地的基础上,争取罗平、宣威、会泽、富源等县(市)建成助理医师培训基地。
对新进入医疗岗位的临床医学(含中医)毕业生,全部纳入住院(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实施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工作。开展面向全员的继续教育,提升卫生队伍整体素质。
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
到2020年,在全市选派100名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管理干部到国内外进修学习,选拔10名领军人才、30名学科带头人、50名后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培养10名老中医学术传承人。
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
从市外引进高端医疗卫生人才,重点是国家“千人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除享受市级制定政策外,用人单位可自主制定实施激励政策。探索建立完善急需紧缺专门人才、退休医疗卫生专家引进政策。
实施拴心留人计划
我市将建立健全基层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绿色通道”,畅通职称晋升渠道,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
对到基层服务的卫生人才,给予特殊生活补助政策。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给予每月1000元特殊生活补贴;到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硕士研究生、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1500元特殊生活补贴;在上述机构实际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补助。已在县级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以上各类引进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凡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优先提供保障性住房。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继续实施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计划。鼓励公立医院医师利用业余时间,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城市公立医院医生在晋升中高级职称之前,须到县级或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1年。
探索实行编制和人员县管乡用,县乡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培训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管理机制。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探索创新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办法。完善和落实向基层倾斜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继续开展曲靖市珠源名医、临床学科首席专家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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