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法院试点跨域立案:天津河北5法院管辖案件可在京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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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猪吗 发表于 2017-6-8 07: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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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津冀三地法院试点跨域立案有了新进展。6月7日,从京津冀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暨北京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工作展示现场了解到,从即日起,北京市辖区内任意一家法院均可直接立案受理天津、河北5家法院的案件。
  今年4月,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法院在河北唐山召开京津冀法院立案一体化座谈会,研究制定京津冀立案一体化工作办法。此后,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北京朝阳区法院、天津第一中级法院、天津武清区法院、河北唐山中院、河北唐山路北区法院和河北唐山丰润区法院被列为7家试点法院。
  如今,北京法院率先打破辖区内立案屏障,实现16个区域案件互立服务。这也意味着,北京全辖区及天津、河北两地5家试点法院实现跨域立案服务,或将进一步缓解三地当事人跨域立案奔波之苦。
  跨域立案即案件协作法院和案件管辖法院依托信息平台,完成当事人立案材料提交、审核、受理工作,方便当事人立案。
  具体流程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通过京津冀三地任一法院(协作法院)自助立案平台提交起诉材料及证据,通过网络系统传输至管辖法院,管辖法院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直接予以登记立案。
  据北京高院介绍,目前,跨域立案适用于京津冀试点法院及北京市辖区中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执行实施类案件,以后将逐步扩展跨域立案的适用范围。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推进,三地人员、企业、资金、信息互动频繁,异地诉讼易发多发,当事人在异地打官司需要往返法院多次,异地诉讼成本大、诉讼累的问题比较突出。”北京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吉罗洪认为,探索京津冀三地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对促进三地法院立案标准的统一、便利当事人诉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最高法院立案庭庭长姜启波表示,要大力推进京津冀三地法院立案服务一体化工作,以律师为重点服务群体,全面提升立案服务的水平和标准,要在7个试点法院的基础上,尽快实现京津冀三地法院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进而推动全国法院异地立案服务一体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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