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国土资源局的的工作人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听到了领导间的对话。大概意思就是上海的70年产权无偿收回并非空穴来潮,只是先试探各个阶层方面的反应及底线,一旦试点成功,就在四大直辖市及全国推广,并且现在相关条文已经内部通过。
对外公布只是个时间问题,现在我们领导及亲戚和消息灵通者都已经将手里多余的房屋卖掉套现。因为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并非“无偿”。以北京为例内部公布的价格是12000㎡,如果你还紧抓房屋等升值,到时候后悔你都来不及。此条文对二手房价格影响非常大对此各大网站可以查到,已有国土资源部官员表态回应称,是为了与《物权法》和其他法律相衔接,《物权法》中也只表示“自动续期”。
商品住宅土地使用权满70年是否有偿续期并无定论,只不过相比于2008年夏天版“草案”而言,不再明确表述“无偿”。确实,《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其中,并无“无偿”字样。这说明,满70年是否有偿续期?一直存在着模糊的地方:可能无偿,也可能有偿。只是,如今经过这一轮舆论传播,实际上在提醒大家一个平时被忽略的问题:我买的房子还有多少年土地使用权?
事实上,囤地时间越长、剩余土地使用时间越短的房子,价格当越低。市场几乎少有房子还剩有70年土地使用时间,而这一直不被人们所重视。事实上,一些土地,开发商在拿到后一直在囤地或用做他用,等到正式开发、出售时,是已经消耗使用期限多年的“老”土地。如今,仍有不少土地是已出让多年、消耗使用期限多年的囤地。不少新开发的商品房,实际土地使用时间已大为“缩水”。那些二手房尤其那些准备出售的房改房,也无不遭遇剩余土地使用期限“缩水”的问题。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二手地还是二手房,都很可能贬值。因此,购买者的心理价格会“缩水”,购房信心也会受打击。同样,原本准备买二手地的开发商,其积极性也可能因土地时间“缩水”而受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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