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伦理道德思想以其心性之学为基础。这种心性之学的根本哲学特征是一种内在关系论,其表现就是普遍的道德法则内在于人的个体实存性。在这个意义上,儒家以善内在于人的本性。从心性论上讲,这个善性乃即心而显诸情。由此,儒家的伦理道德学说具有了相互联系的两个重要特点:以人的内在情感生活的反思为出发点来建立其整个道德学说;其形上的道德原则是即内在即超越的。
孔子前史的宗教伦理精神表现了一种文明与自然的连续性,此点对初期儒家的影响甚巨。但这种“连续性”,却表现为一种天帝与人的亲缘性关联的形式,即天帝以一种实质性的祖先崇拜为其内容。这是一未经反思的实质性内容。儒家的思想,即依据对此一“连续性”的精神之理性反思,而将此天帝的观念人文化为一形上的道德本体。
儒家这一反思的前提,当然是以孝道“亲亲”之情为其主要的内容。其言道德的修为,人格的养成,都特别强调亲亲之情的意义。这一点在儒家的著作里随处可见,不烦引述。但我们要注意的是,儒家所言“情”的意义,实不局限于此。一方面,儒家论“情”,实质上已把它普泛化了。其重视孝道亲亲之情,乃因它对人来说是一切情感中最切近而又最真挚自然的情感。另一方面,它以普遍的伦理规定内在于“情”而证成人心先天的道德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