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与欠条 一字之差区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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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 发表于 2015-6-23 14: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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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相互间打个借条、欠条什么的做凭证,也很常见。可就是这借条和欠条之间的一字之差,往往被大家所忽视,一旦发生纠纷,在民事诉讼中可能会产生无可估量的后果。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逐渐增多,许多当事人常常把借条和欠条这两种重要的民事证据弄混淆,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本期我们邀请山西远韬律师事务所的刘世宁律师,给大家分析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及相关法律常识。
  案例 将借条写成欠条 10万元欠款险未讨回
  2009年年初,市民田某某借给赖某20万元人民币,赖某给田某某写了张借条。后赖某没钱偿还,于是就用自己家的苹果顶账,陆陆续续还给田某某价值10万元的苹果。后来,赖某不再拿苹果顶账,也无力归还剩余的10万元借款。2009年12月1日,双方对此前的借款及以货抵账情况进行了结算,结果为赖某还欠田某某借款10万元,于是赖某便给田某某出具了一张欠条,内容为:“今欠田某某现金10万元,按月利率1分5厘计息,欠款人赖某”。
  之后,赖某一直未归还剩余10万元借款。田某某无奈之下,于2012年12月1日(赖某出具欠条3年后)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赖某归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赖某辩称:自己不欠田某某款,田某某没有给过自己钱,法律规定该欠条的诉讼时效为2年,应从出具欠条之日(2009年12月1日)起开始计算,田某某的起诉时间明显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其诉讼请求应予驳回。此时,田某某才认识到因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致赖某将借条写为欠条,该欠条只能看出赖某欠10万元债务,并看不出是什么原因产生的欠款。从欠条时间上看,自己未及时主张权利,官司肯定打不赢,他只得撤诉,再行准备证据。
  田某某为了证明其与赖某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的事实,准备了借据、交付款项的银行凭证、对方用货抵账的结算单、证人证言等大量的证据材料,再次到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赖某归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
  最终法院根据田某某递交的证据材料,依法查明上述欠条产生的真实原因,认定该欠条实为借条,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因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田某某的诉讼时效应从其要求对方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而非从对方出具欠条之日起算,田某某的起诉并未超过法律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支持田某某的诉讼请求。
  法律 借条与欠条只差一字 “保质期”起算点却不相同
  “法院的判决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作出的。”刘世宁律师说,该案的焦点在于欠条与借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借条是证明出借方与借款方存在借款法律关系的重要证据,就是一份简易的借款合同。借条要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要有大小写)、利率及利息结算方法、还款期限、违约责任、借款日期等,借款人要签名或盖章。另外,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出借方最好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借款方交付款项(特别是大额现金),保留好汇款凭证,证明自己履行了付款义务;如果出借的款项要以现金方式直接交付,应要求借款方在借条上标明“钱已收”字样,以证明出借方确实将款项交付给借款方,为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准备好扎实的证据。
  欠条是当事双方因商品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用工、工程款等原因形成欠款,欠款人向权利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欠条一定要写明债权人姓名、欠款金额(要有大小写)、欠款产生的原因、欠款时间、还款时间,最后是欠款人签名或盖章,以及出具欠条的日期。
  同样是债权凭证,同样是2年法定的诉讼时效,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不同,具体如下:
  对于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法律规定2年的诉讼时效均从当事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是有区别的。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随时向对方主张权利,2年的诉讼时效从其向对方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出借方如在诉讼时效期内主张权利的,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新的诉讼时效从出借方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法律规定2年的诉讼时效应从债务人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如果债权人未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
  因借贷关系产生的借条,在诉讼过程中,出借方只需向法庭递交借条、交付借款的凭证即可胜诉。而因商品交易或侵权关系产生的欠条,除了向法庭递交欠条外,还需准备欠条产生原因的相关证据,否则可能败诉。
  提醒 借条、欠条有区别,拟写时要谨慎
  “借条、欠条均为债权凭证,都能作为主张权利的法律依据。我们经常会将借条写成欠条,或者把欠条写成借条,实际上二者产生的背景存在不同法律关系。借条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而欠条只能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该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则无法证实。”刘世宁律师说,在上述的案例中,赖某第二次出具的欠条是基于借款产生的,他们之间一直是一种借贷关系,所以第二次他们之间出具的欠条实际上还是借条。
  借条是借贷合同关系,借出的是现金;欠条是当事人双方经济结算后产生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比如商品交易欠款等。刘世宁律师举了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向张三借了1000元,应当出具借条;如果你从张三处买了一部价值1000元的手机,你先支付了500元,还欠他500元,应当出具欠条,写成借张三500元就不对了。
  “法律规定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最长诉讼时效期限是20年。上述案件中的欠条是2009年12月1日出具的,出借方于2012年12月1日提起诉讼,明显已超过法律规定2年的诉讼时效。如果是借条,诉讼时效期限为20年,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被动。”刘世宁律师说,第二次赖某出具的是欠条,如果不能找出证据证明田某某与赖某之间其实是借贷关系,赖某一旦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那么田某某的诉讼请求将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从而失去司法救济的保障。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债权人以借条主张权利,对方要抵赖一般很困难;如果债权人以欠条主张权利,如果对方对此事进行否认,债权人还须进一步证明欠条形成原因的事实。”刘世宁律师说。
  在经济社会中,人们的经济往来相当普遍。在拟写借条、欠条时,一定要注意二者的区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刘世宁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在拟写时,最好写上还款日期,这是对借款方的一种约束。如果分不清是应该写借条还是应该写欠条时,仔细把具体内容写清楚,比如是借给xxx现金xxx元,还是欠xxx货款xxx元;借给另一方现金时,记得保存好交付款项的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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