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一老板非法毁林建房 相关部门:罚了6.7万元已无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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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 发表于 2014-5-29 21: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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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了罚款,违法行为就变成了合法行为?近日,网曝云南陆良县龙海乡再邑村的一名村民杨某某非法砍伐大量林木、超出合法面积建造房屋,并打伤阻止砍树的村民,而当事人的代理人则称“村民全都是造谣的”,并否认毁林建房一事。对此,相关部门回应,此前已对杨某某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先后处罚过6.7万元,现不存在违法行为,以后也不再处罚;同时,对于杨某某违规建盖的400平米的房屋,若杨某某接受处罚,房屋将成为其私有财产,相关部门不能强拆。
  当事双方
  村民:砍树建房,打伤阻止砍树的村民
  日前,有网友发帖称,陆良县龙海乡再邑村的村民杨某某在村后非法砍伐树木,占地千亩建造“王宫”,过程中,还打伤阻止砍树的多位村民。此外,网友还上传了所盖楼房和村民受伤的照片。
  昨日,据当地村民徐某称,帖子的内容都是真实可信的。徐某介绍,约3、4年前,杨某某家开始在村子后的山上修建别墅,从那时开始砍伐松树,山坡上茂盛的林木被大量地砍伐毁坏,而杨某某施工几乎都在晚上,挖掘机将林木直接埋在泥土里。另一位村民则称,杨某某毁坏的林地大部分属于公益林,都是20多年前村民们在“植树造林”活动中种植的树木。
  看到杨某某大肆破坏林地时,村民们四处举报反映,“但没有哪个部门出来过问一下”。多位村民在前去阻止时却被打伤住院,最后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杨某某家仅为伤者承担了一点医药费。
  辩驳:村民全是造谣,农村建房超点面积很正常
  由于杨某某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昨晚,记者联系了杨某某的代理人颜先生。颜先生表示“绝对不存在毁林建房”一事,“这些村民全部都是造谣。”颜先生称,在以前开采石场的时候,确实有过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但已被政府部门处罚过,之后便没有占用过林地。
  而修建房屋时,当时也确实超出了一部分面积,同样被政府部门处罚过,现在都办理了合法的手续,“在农村修建房屋,超出一点面积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政府回应
  县林业局:罚款6.7万元后,“无非法行为,以后不再处罚”
  对于此事,陆良县林业局办公室王主任介绍,杨某某在当地开有一家采石场,开采过程中自然会对部分林地造成破坏,但有部分林地办理过相关手续,有部分没有办理,“没有手续就是非法的。”
  王主任称,2010年底和2012年,县森林公安和县林业局综合执法大队因杨某某非法占有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两次共处以6.7万元罚款,“已经处罚过,现在没有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以后不再做处罚。”针对网民的反映,王主任表示,县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前去调查过,破坏上千亩林地的事不存在。
  陆良县林业局办公室的另一名工作人员则称,杨某某非法占用林地面积为180亩,在相关部门对其处罚后,杨某某也补办了相关的手续,同意其继续使用这块林地。
  国土所:罚款后属私人财产,“没有权利强拆”
  经陆良县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网民反映的建筑实为龙海乡下再邑村杨某某本人、其父亲,以及兄弟依法批准的村民建房,围墙内空地为村老年活动中心场所,违法建筑的围墙现已全部拆除。
  昨日,陆良县国土局龙海乡国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老板建盖的房屋超出批准面积400平米,也将按规定对其处罚,“接受处罚后,房子就变成老板的私人财产,我们没有能力拆除。”该负责人称,按标准,超出的400平方米,每平方米罚款15元,“不过,这个罚款标准比以前高多了。”
  是不是缴完罚款后,违法建筑也就成了合法建筑?——对此,该负责人回应,村民缴完罚款后,房子就属于其私人财产,国土部门没有权利进行强拆。若要强拆,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执行。该负责人还表示,杨某某在外地做生意,赚到钱后就回家建房,由于和少部分村民的关系不是很好,遂遭到村民的举报。
  田钿 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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