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调查回应:网曝一社区原妇女主任“开白条”部分属实 涉事人已改聘为临时工
新华网云南频道11月17日电(记者白靖利)近日,有网友发帖举报云南富源县一社区原妇女主任多年“吃空饷”,并向百姓开“白条”,款项进入私人腰包。富源县相关部门调查回应称,被举报人“吃空饷”一事不属实,“开白条”一事部分属实,已对被举报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明确其不再属社区聘用干部,改为聘用临时工。
10月10日和21日,网友“金鑫”发微博称:“富源县中安镇清溪社区有人吃空饷长达四五年,还向老百姓开白条,款项进入私人腰包。”同时配发三张图片,内容为两张收条,收款人均为潘凤琼。其中一张为“收到张小菊人民币924元”,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另两张同为“收到杨春强承包费两年2760元”,无收款日期。
近日“金鑫”发帖称:“云南省富源县中安镇清溪社区原妇女主任潘凤琼‘吃空响’,向老百姓乱开白条子。由于群众反映强烈,潘凤琼被免去妇女主任职务,可是至今仍按月领取工资。”
富源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安镇党委、政府组织纪委及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此举报进行核实,网友举报情况不完全属实,潘凤琼并未“吃空饷”。
富源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和中安镇纪委联合提供的调查报告表明,网友举报对象为清溪社区外马房小组居民潘凤琼,2009年3月起任社区妇女主任,2012年3月换届后仍在社区工作,为负责环境卫生的聘用工作人员,不存在只拿补助不干事的现象。
调查报告称,网曝两张收条均为潘凤琼开具,用途为收取山林承包费。其中开给杨春强的收条,收取时间为2010年或2011年3月。由于当时报账员不在,清溪社区外马房小组长舒永红叫潘凤琼代收。2012年7月12日,潘凤琼将钱存入外马房小组账户后,原小组长舒永春等人从杨春强手中拿走收条。
至于“收张小菊924元”,调查报告称,2008年11月,时任外马房小组长舒永春同潘凤琼等人一起收取山林承包费,由于在承包面积上发生争执,未能现场收取。次日张小菊至社区交纳山林承包费时被舒永春拒收,潘凤琼对张小菊表示先收钱再与舒永春商量,能收则换正式单据,否则将钱还给张小菊。此后潘凤琼多次联系张小菊及其家人,但均未获答复,钱一直在潘凤琼手中。目前,调查组已安排社区暂收保管此款项。
调查报告认为,网友举报潘凤琼“吃空饷”一事不属实,“开白条”一事部分属实。但潘凤琼不是党员,也不是社区居委会成员,无法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由社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经社区两委班子研究,明确潘凤琼不再属社区聘用干部,改为聘用临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