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陆良一小学教师强奸学生 疑犯被提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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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 发表于 2013-8-14 14:5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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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称云南省陆良县中枢小学一名男教师强奸5名学生。陆良县政府新闻办介绍,网帖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犯罪嫌疑人李勇见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近日,网友“IT互联网临时工”发微博称:陆良县中枢小学男教师李勇俊(实为李勇见),2006年被选派到中枢镇史家坟小学支教后,以课后辅导为名强奸1名11岁女生。事后家长向教育部门告发,却以向学生家赔款20万元了事。他调回中枢小学任教但未受任何处分。2013年,他又对4名未满11岁儿童实施强奸。经家长报案后,公安机关批捕,但未向社会做任何解释,也未抓师德师风建设。该网友认为,教育部门也该担责。

    8月13日,陆良县政府新闻办介绍,经公安机关对中枢小学、史家坟小学及菜园小学等学校相关人员了解核实,并对参加李勇见辅导班的女生逐一排查,确定“2013年3月17日李勇见强奸1名未满14周岁女生”,“2006年李勇见在史家坟小学对1名未满11岁的女生实施强奸,并私下协调赔偿20万”以及“2013年对4名未满11岁儿童实施强奸”的情况不属实。

    陆良县政府新闻办提供的回复表明,2013年3月17日,李勇见强奸1名未满14周岁的女生。经家长报案后,3月19日,陆良县公安局依法对李勇见实施刑事拘留,并于3月29日依法执行逮捕。5月29日,陆良县公安局将起诉意见书移送陆良县检察院,经审查后,已向陆良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介绍,事件发生后,全县对6名教师进行了问责,2名教师给予纪律处分。陆良县教育局进一步制订完善了《陆良县教育系统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教育质量实施方案》《陆良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登记制度》,细化了师德师风考核内容,落实了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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